9月28日消息,天津拟将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中“居住”指標的購房居住積分分值進行調整。
觀點網訊:9月28日消息,天津拟将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中“居住”指標的購房居住積分分值進行調整。
觀點新媒體了解,具體而言,“居住”指標的有關内容調整為:将“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的,每年積10分;住房在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的,每年積11分;住房在武清區、寶坻區、甯河區、靜海區、薊州區的,每年積12分;住房在濱海新區的,每年積15分。”
調整為“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的,每滿一年積10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住房在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的,每滿一年積12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武清區、寶坻區、甯河區、靜海區、薊州區的,每滿一年積12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濱海新區的,每滿一年積15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據了解,上述調整内容預計将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