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父母、配偶、子女可共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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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08:04

  •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産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産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觀點網訊: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觀點新媒體獲悉,《意見稿》提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作為申請人按照本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購房人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産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産套數多的一方的套數計算。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産權份額的(所購住房屬于共有産權住房的除外);申請人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未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挂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公積金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就剩余的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商轉公貸款的。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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