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單獨核算租賃物的稅前及稅後利潤。租賃利息于租期内總額共計約1.21億元。租賃本金和租賃利息由承租人于租賃期内每半年分期向出租人支付。
觀點網訊:7月4日,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一則融資租賃交易。
觀點新媒體從公告獲悉,于2022年7月4日(交易時段後),該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樞紐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訂立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以代價8億元向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賃物,租賃期為60個月。
公告還披露,租賃物為位于天津市的天津站客運樞紐中心附屬設施等固定資産,評估價值共計約8.1億元。承租人不單獨核算租賃物的稅前及稅後利潤。租賃利息于租期内總額共計約1.21億元。租賃本金和租賃利息由承租人于租賃期内每半年分期向出租人支付。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