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規範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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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17:30

  • 《辦法》表示,要搭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台,重點做好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閑置工業用地的處置工作等。

    觀點網訊:近日,深圳市出台了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暫行辦法,明确該方案旨在盤活存量低效工業用地,優化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規範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該《辦法》适用範圍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内以協議出讓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包括普通工業用地(M1)和新型産業用地(M0),並結合深圳實際,倉儲用地(W1)和物流用地(W0)可參照執行。

    《辦法》指出,要搭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台,匯集土地二級市場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場所,辦理交易事務,大力推進線上交易平台和信息繫統建設”的要求;《辦法》規定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應統一通過土地二級市場平台開展;土地二級市場平台匯集市場供需信息,提供政策咨詢、公開競價交易、轉讓合同備案等服務,開展土地二級市場統計、監測等工作。

    同時,為優化營商環境,土地二級市場平台提供公益性服務,不向轉讓雙方收取任何費用。

    《辦法》明确了轉讓條件,具體有,一是已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價款,並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二是涉及土地閑置、違法建築的,已按有關規定處置完畢;三是涉及依法查封、共有權、抵押等情形的,應按規定征得相關單位或權利人同意;四是不存在權屬争議;五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法》提出“重點做好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閑置工業用地的處置工作”,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工業用地,按照“先投入後轉讓”的原則,允許轉讓雙方簽訂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後,依法辦理預告登記,待開發投資達到轉讓條件時,再辦理不動産轉移登記手續。

    《辦法》規定受讓人應當屬于現行深圳市産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産業導向目錄中從事鼓勵發展類項目的企業或市、區政府投資設立的承擔産業用房建設運營管理職能的平台公司。

    另外,《辦法》提出了監管要求;一是轉讓前,區産業主管部門要對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提出審核意見,並拟定産業發展監管協議;二是轉讓過程中,區産業主管部門應對受讓人的競買資格條件進行審查;三是轉讓後,區産業主管部門需要與受讓人簽訂産業發展監管協議,並對産業的發展進行監管。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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