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2007年土地利用計劃(草案)編報工作。在不突破往年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水平的前提下,從嚴從緊提出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建議指標。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強調,第四季度往往是各項建設用地相對集中的時期,尤其是國發31號文件出臺之後,某些地方可能出現違規或突擊批地的現象。各地一定要加強監管,嚴格農用地審批的計劃審查,沒有農用地計劃指標的,不得批准農用地轉用,堅決杜絕超計劃批地、用地現象,確保今年全年用地規模控制在計劃之內。
通知指出,明年國家將繼續實施宏觀調控的各項方針政策。各地要認真組織編制好2007年土地利用計劃(草案),有效發揮土地利用計劃的調控作用。
通知說,為了發揮土地利用計劃對建設用地的總量調控作用,《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將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包括佔用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總的來說,當前計劃編制要堅持總量控制、嚴把土地供應閘門的指導思想,在堅持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實事求是地提出各項計劃指標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