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先生在蛇口看中一套房子,但該房屋的產權僅僅為50年,但賣方卻稱房屋產權可以順延。由於地段、環境、價格方面的吸引力,葉先生還是懷着忐忑的心情交了定金。葉先生這種情況也是很多購房者面臨的問題:房產到期後能不能順延產權年限?

  房屋產權

  順延需提前一年申請

  “深圳市政府的相關法規已經對此有了明確規定。”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柳立輝律師表示,根據政府規定,房屋產權順延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該房產的土地所有者在1988年3月1日後與國土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二、土地所有者(或開發商)在順延房產產權時必須提供正式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產權順延手續要提前一年進行申請。”廣東國揚律師事務所聞毅律師表示,在經國家機關確認該房產還能繼續使用的前提下,經過相關手續並交補地價後可以進行產權期限的順延。

  《物權法(草案)》

  規定仍未明朗

  近日出臺的《物權法(草案)》對此的解釋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間屆滿,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在期間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法學界認為《物權法(草案)》出臺有望解決這一問題,但一部國家大法的頒佈還是有很多變數的。”柳立輝認為,從目前《物權法(草案)》的精神來看應該會向人們希望的方向發展。

  其實,人們常說的多少年產權實際上是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買房人只擁有它一定時間的使用權。“只有在國家另有規劃需要徵地則將房屋拆遷給產權人相應補償,其他方面並沒有具體的規定。”廣東金卓越律師事務所朱江華律師認為,房屋產權順延的問題目前仍是中國法律法規方面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