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江蘇鹽城近百樓盤公開房價成本,並對商品房售價作了相關限制的報道,廣東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明確表示,廣東不會對商品房定價,只對廉租屋和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定價。

  “商品房成本價應否向社會公佈”近期炒得沸沸揚揚。江蘇省鹽城市對97個樓盤公佈了首個“官方版”房價構成清單,還規定了普通住宅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此事一經報道,與此前廣東省建設廳以“容易造成對(房地產)企業商業祕密的侵犯和對公平競爭環境的影響”為由,否決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佈房價成本”的要求一事形成鮮明對比,而有關部門和專家認為“價格管理是物價局的職權,建設廳是行政部門,並沒有讓開發商公佈成本價的權力”。

  為此,廣東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物價部門的職權是監察商品房有無在政府規費之外亂收費,以及有無明碼標價等行為。如果企業經營中有違法價格行為的,物價部門有權查處,但這並不等於把成本祕密向公眾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