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六條”已經出臺三個多月了,各地的細則仍猶抱琵琶半遮面。只有深圳等少數城市出臺了細則,並且毫無保留的把“7090”(90平方米佔70%)落實到單個項目。
本輪房地產熱是全國現象,否則只要針對少數城市出臺政策就夠了,用不着驚動國務院“九龍治水”,用不着“上海有病,全國吃藥”。
但“國六條”把房地產診斷為:少數城市房價增長過快,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混亂。這種定調讓地方政府非常難以適應,誰是“少數城市”?誰先出細則大有講究。深圳房價漲幅今年做了花魁,自然屬於“少數城市”,自然第一個出臺細則,自然老老實實把“7090”落實到單個項目;上海的房價儘管一度超過北京,但2005年下半年就開始下跌,列入“少數城市”實在勉強,北京作為首都房價不做No.1反而沒道理;二線城市根本提不起中央政府和記者朋友的精神。
各城市的房地產情況錯綜複雜,三個問題根本歸納不了,評判是否屬於“少數城市”,只有一個辦法--“自首”。其他城市如果跟着深圳出臺細則,簡直是不打自招“我就是其中的少數城市”。三個月過去了,細則遲早是要出的,接下來看誰挺不住了。
“國六條”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7090”,也是爭議最大的一條,這裏再討論對錯就是畫蛇添足了,地方政府久未出臺細則,恐怕都是對落實這一條有疑慮的。
房地產調控的目標責任制中,“穩定房價”是虛的,什麼是穩定?大家都講不清楚,“國六條”後房價普遍漲,也可以說是一種穩定--“穩定地漲”。沒有哪個官員、哪級政府敢說“穩定房價就是有漲有跌,或者穩定地漲,或者穩定地跌,或者漲跌在某個百分比”。
規範市場秩序也是虛的,市場是不是真的出問題了?房屋質量問題、虛假廣告、合同詐騙近年來越來越少,排隊買房越來越多,這種情況是否是市場秩序混亂?消除排隊買房恐怕難以成為調控目標。
現在,只有一個“7090”實實在在的硬指標,是各地必須落實的。“國六條”給各城市留下了一個口子,還可以從總量上來落實。只要有一個城市先在總量上落實,其他城市估計會馬上跟進,接下來看誰做帶頭大哥了。
宏觀調控已經成為微觀房地產調控,至少是成了中觀調控。開發商、房地產研究專家以及部分經濟學家對房地產調控的批評不足為怪,但是,主流經濟學家厲以寧、張維迎、蕭灼基、茅於軾等,以及中央黨校的周為民對調控持保留態度,就讓我們不得不反思調控。
投資與房價是“蹺蹺板”的兩端,市場機制可以自我平衡。“國八條”的診斷是投資過快,房價過熱,兩頭都要踩下去,不可能!“國六條”把投資拿掉了,但是又出現了更多的“蹺蹺板”。
在老百姓買不起房的情況下,是要讓房價下跌使老百姓買得起房,還是加稅乾脆使老百姓斷了買房的念頭?中小戶型必然使單價更貴,我們是需要控制結構,還是控制價格?地方政府恐怕也不會輕易踩這個“蹺蹺板”。把“7090”總量控制作為階段性的重大任務,可能將是大多數城市的選擇。
“國八條”和“國六條”最大的作用在於影響了心理預期,但“華容道”的遊戲不可能每次都成功。由於形勢所迫,中央出臺的一系列政策並沒有充分研究、論證、試點,有一些政策甚至立刻得到了地方政府修改,例如,近期一些城市在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強徵”二手房個稅之後,簡化徵收1~2%,這反過來成了全國實行的辦法。
房地產遇到了臺灣30年前同樣的問題,政府瘋狂出招,最後發現,根本不是市場的問題,而是國民收入結構體系和住房保障的問題。干預市場,只能使市場更加扭曲,財富更加向少數人集中!控制需求,只能使窮人的需求更受抑制,控制供給,只能使價格更加上漲。
一些地方政府在出臺細則的時候,已經開始把住房保障作為重要的內容,深圳細則中土地出讓金就抽取一定比例用於廉租房建設。各地方政府能夠--願意--也應該在住房保障上出臺可行的政策細則。
作者簡介:上海社會科學院房地產業研究中心學術部副主任、房地產估價師、博士(同濟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技術經濟與管理專業),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房地產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