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則關於土地調控的消息令我眼前一亮:一則是,9月5日,國務院公佈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全額納入地方預算,繳入地方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直指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軟肋”。(9月16日人民網)。另一則是,目前,我國被徵地農民補償標準偏低,而各地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的現象很廣泛。昨日,國土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表示,我國新增建設用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將提高一倍(9月16日《新京報》)。之所以眼前發亮,是因為我認為今次土地嚴政,理論上應當是療治地方發展觀扭曲綜合症的猛藥。

  我所謂的地方發展觀扭曲綜合症,當然是不符合科學發展觀、以GDP一元崇拜為核心價值、導致並惡性循環反向作用加劇發展觀扭曲的諸種偏執頑症。在我眼裏,其目下症狀至少有六:一謂土地依賴症。現今在很多地方,土地收入已佔到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地方財政對土地已然高度依賴。二謂房地產狂熱症。土地依賴症必然衍生房地產狂熱症,房價持續走高,地方政府因地生財,開發商因房獲益,雙方對“托市”心照不宣配合默契。如某地房地產稅收及土地相關收入已佔地方財政收入四分之一,業已形成房地產挾持套牢地方經濟的危象。三謂招商引資盲目症。為了GDP不惜殺雞取卵飲鴆止渴,造成職能錯位、弄虛作假、土地流失、環境污染和稅費“黑洞”。四謂經營城市攀比症。地方官員為了看得見的政績,熱衷經營城市,營造形象工程,造成人為土地需求強勁假象而製造地荒抬高地價。五謂新農村建設飢渴症。將新農村建設弄成大興土木毀地拆房的“新村建設”,搞得農村雞犬不寧農民怨聲載道。六謂對抗調控消極症。6月27日,李金華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關於200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2003年至2005年6月,6個省(市)所屬87個開發區中,有60個違規低價出讓土地7873萬平方米,少收土地出讓金55.65億元。

  “六症”何以無不幹繫於土地並藉以土地而發作物化?道理很簡單,因為土地是地方諸利之源。按照上海市社科院所做的調查,在長三角地區,農地徵用價格為37.5萬-45萬元/公頃,農地一級市場出讓價格為210萬-525萬元/公頃,二級市場價格為1125萬-2250萬元/公頃。而在城市化進程中,土地價值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升值,地方政府因此獲益頗豐。2005年,中國財政收入首次突破3萬億元,而同年作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就高達5500億元。預算內資金是解決地方政府的吃飯問題,而預算外資金,則是地方政府進行城市擴張建設的主要來源,由此我們也不難找到此前中央土地調控政策多消弭於無形而收效甚微的答案。土地出讓金既然已成為政令不通的罪魁禍首,人們司空見慣而又無可奈何的地方土地違規案件屢禁不止前違後繼也就一點不足為怪。

  據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最新公佈的數據,今年8月,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下降的城市仍然只有上海一個。也就是說,大部分地區老百姓仍舊於“收入在地上,房價在天上”的嘆息中煎熬苦待房價落地。僅就土地調控之策而言,源源獲益於土地的地方政府,由於源源不減的土地衝動,雖經幾番調控打壓,依然“任憑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建設用地總量增長太快、工業用地過度擴張、違法違規用地、濫佔耕地等老毛病依然故我。這一方面佐證之先歷次調控措施劍走偏鋒藥力不夠效果不顯,另一方面說明本輪土地嚴政找準了地方政府以地生財“負隅頑抗”的“軟肋”和“命門”。

  刀動到病“根”上,陣痛就不可避免。在土地出讓金收緊的政策調控下,若地方財政對土地房地產行業依賴程度過大的症狀未有根本改觀,將勢必導致財政收入下滑甚至高臺跳水,進而由“單一依賴”的危象走向“來源枯竭”的危象。據悉,在土地嚴政方向已定,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臺的情況下,由於對土地收益的過度依賴,有些地方財政已經超前顯現“危機跡象”,來自利益既得者針對尚孕胎中的“辦法”的質疑反對“雜音”也隨之多了起來。因此,我有一種擔心,此番土地嚴政之鋒刃會不會在雜音中被鈍化?“辦法”會不會在地方“喊痛”中被減少藥劑量,甚至停止用藥而半途而廢胎死腹中重蹈“拳頭打在棉花上”的覆轍?

  土地乃國之命脈民之命根,也是地方發展觀扭曲綜合症的命門。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對症下藥與藥到病除之間從來就不是絕對等號。土地嚴政藥效能否速效顯效不僅取決於地方能否正確服藥,還取決於監視者能否監視到位。因此我有兩個期待,一個是《辦法》完整儘快出臺,二個是《辦法》得到不打折扣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