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預測,“十一五”期間,預計每年新增被徵地農民300萬。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說,近10年,由於我國城鎮化速度加快,被徵地農民達到4000多萬。這種情況下,要保證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徵地而降低,確保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重點保障新失地農民利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日前接受中國政府網的採訪作出以上表示。他認為,要減少和消除被徵地農民因“四無”而引發的糾紛與矛盾,根本措施是通過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有關部門要把做好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作為徵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這位負責人說,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象,主要是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且在徵地時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要以新被徵地農民為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重點人羣,並逐步解決過去徵地的歷史遺留問題。
這位負責人補充說,就業培訓以勞動年齡段內(特別是中青年)被徵地農民為重點,而社會保障以難就業的大齡和老齡人羣為重點。
政府承擔培訓和社保資金
這位負責人說,政府承擔的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由當地有關部門在徵地過程中統一劃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截留或挪用。各地不僅要在財政上安排專項就業培訓資金,也不得擠佔上級財政轉移支付下來的就業補助資金。
按照政策,被徵地農民可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並可享受一次性職業培訓補貼;對於在城市規劃區內已進行失業登記的被徵地農民,如果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還可享受財政給予50%的貼息。
此前,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籌集資金困難,原來規定的補償費用過低,沒有包含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所需費用,部分地方村集體補償費管理不規範。
可用土地使用收入補貼農民
這位負責人補充表示,現在國家明確了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和渠道,對於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足以支付因被徵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應批准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提高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