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公佈《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31號文),加強了從土地“閘門”進行宏觀調控的力度,其風格給人的印象是一個字“嚴”:嚴把土地“閘門”、嚴格實行問責制、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等等。通知已下,但具體實施辦法還未出臺,貫徹落實31號文能否改變百姓攸關的房價?這仍舊是大夥兒關心的焦點,特別是前不久一度傳出地價將上漲50%的說法後。
地價關乎房價。在現行運作模式下,地價的高低與政府的收益(土地出讓金被譽為“第二財政”)、與開發商的利潤空間、與廣大購房百姓的切身利益,都是緊密相連的。從政府以地生財,到開發商囤地抬價,到普通百姓被迫埋單,其中利益鏈條很清晰:地方政府因土地出讓金獲益,開發商因土地增值獲益,政府與開發商之間配合默契。而購房者常常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他們雖不斷聽到政府有關穩定房價的承諾,但始終難見房價回到能夠接受的水平。政府取得了出讓金,主要用於城市擴張和建設,因為並沒有用到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建設上,雖然賣了很多地,蓋了很多商品房,城市居民的住房供需依然緊張。
“動土”可以“除根”。與以往出臺的全國性土地調控政策相比,這次的土地新政着重解決當前土地管理和房地產調控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土地審批、以租代徵、強行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等進行了嚴格明確的規定。業界人士評價,與稅率、戶型面積、利率等市場槓桿相比,土地調控的威力是最大的。我們認為,31號文中所貫穿的嚴把土地“閘門”的精神,本意就是要斬斷地方政府與房地產開發的利益鏈,其中關鍵一刀就是要砍在“以非市場價格取得的低成本土地”這一根本和最初的環節上。其效果正如潘石屹所說,“如果把房地產市場各鏈條比喻成一連串的多米諾骨牌,那麼土地就是最大、最開始的那張牌。”現在,我們就是要把這張“牌”換掉,或者把它控制在正常大小範圍內,使它對後面環節的壓迫力度明顯減小,直至於零。
但更為基本的問題是,若要真正有效抑制住地方政府的賣地衝動,就需要地方政府把精力從關心經濟收益(尤其是GDP增長和財政收入)上,轉向全面關注社會的和諧健康與科學發展上。這表現在對土地的支配方面,就是要求地方政府的精力應當更主要地放在如何實現“科學用地”上。之所以呼籲把科學精神貫徹到規劃城市、建設城市之中,是因為,土地的出讓、地面建設都不是一時之事,它牽涉到城市能否得到長遠發展和持久繁榮,牽涉到城市居民能否享有最合乎人性的生活。“科學用地”強調規劃,但不僅僅是規劃,尤其不能理解為現有的規劃——過於軟弱、有欠“科學”。總之,政府要為當下的人民負責,也要為子孫後代負責。
綜觀近幾年來,土地交易中,除了地方利益的強勢支撐外,社會對基於個人利益導致的種種腐敗行為早已深惡痛絕;在各類強制拆遷中,違法用地導致的羣眾上訪層出不窮,大大損害了社會的穩定和諧;而地方政府與房地產商捆綁式地長期以地生財,使得房價步步推高,更讓百姓怨聲載道。如今,31號文的下發,若在不久之後配上細緻縝密、執行有效的具體辦法,在土地調控上根除政府逐利行為,百姓宜居易居的曙光應該就在眼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