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嚴政方向已定,中央規定工業用地實行“招拍掛”,並且“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公佈的最低價標準”之後,一些地方的“一把手”開始感到原來一念就靈的“土地經”有點不管用了,對今後能不能吸引到投資心中也忐忑起來。(9月16日《財經時報》)

  但在我看來,“土地經”難念其實是一個好現象,因為這不僅是對扭曲的市場的一種矯正,而且有利於社會公平,從長遠看,更有利於招商引資。

  為什麼這麼說呢?這是因為,中國雖然號稱地大物博,但中、西部地區有很多地方生態環境很脆弱,既不宜農,也不宜工,剩下的國土面積就非常有限了,人均就更少。此外,13億人每天都要吃飯,且一頓也不能少,所以必須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能夠拿出來做工業用地的,就更顯稀缺了。在這種情況下,工業用地的價格高才是正常的,價格低反而會讓人感到奇怪。

  但這些年來,投資商卻往往能夠以很低的價格從地方政府手裏拿到土地,究其原因,就在於各地方政府,為了在招商引資的大競賽中拔得頭籌,用行政手段人為地壓低了土地價格,“甚至在一些地方,政府還以財政出資將地買下,再無償劃撥給投資者”。無疑,這種賠本賺吆喝的做法是違反市場規律的,但投資商獲得了實惠,政府獲得了虛幻的政績,所以能夠長期推行。中央這次明確規定工業用地實行“招拍掛”,核心的意思就要讓市場來決定土地價格,而不是讓權力來決定土地價格,這當然可以被視為是一種矯正。

  更為重要的是,將土地以低價或無償的方式轉讓給投資商,實際上就等於將本來屬於全民的“級差地租”無償轉讓給了投資商,這就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平。各種流派的經濟學理論均承認,因土地的區位或肥沃程度不同而產生的收益(即“級差地租”),是土地的自然屬性帶來的,所以應該歸全民所有。在發達國家,這部分的收益通常被投入到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領域。但在中國,這部分收益在很多時候卻被投資商、開發商所獨吞,也有很大一部分通過腐敗的方式流入了官員的私囊。

  中央這次的土地嚴政中有一條“土地出讓金全額進入地方預算”的規定,就是為了讓“級差地租”能夠用得其所。當然,“進入地方預算”並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夠用到全民身上,但與原來投資商和地方政府在密室裏私相授受比起來,這無疑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人大、輿論和社會公眾也可以名正言順地對這筆錢的用途進行監督。

  至於“一把手”們最擔心的能不能吸引到投資的問題,我認為純粹是多餘的。因為投資者所以要來投資,首先是因為看中了中國龐大的市場,雖然土地價格“招拍掛”了之後必然會升高,但市場仍然存在。更何況,如果“級差地租”真的能夠用於全民福利的話,民眾的消費能力必然會因之增強,而市場也會隨之擴大。有市場,就有利潤,資本的本性是逐利,因此不怕它不來,我們反而可以期待一個新的投資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