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發出。這意味着,以200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為開端的新土地管理體制和機制,至此完成了初步構建。
嚴控土地是新一輪宏觀調控的必然選擇。其核心是,調整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分配關係,逐步減少地方政府盲目擴張用地中的利益驅動因素。
最近,在一個沿海發達城市,當地一位副區長感慨,這個地處城郊接合部的區,其土地出讓等房地產開發的各項收入,已超過地方財政收入的60%。感慨之餘,這位副區長也流露出深深的憂慮:如此單一的經濟發展模式何以為繼?
眾所周知,一地的房價快速上漲,當地政府和房地產商成為利益分享者。房價的快速上漲所做出的大蛋糕,相關的政府部門切走很大的一塊。同時,房地產快速發展會拉動GDP增長,又可以成為明顯的政績。
近年來,面對房地產的局部過熱,中央政府屢出調控舉措。但不可否認,有些政策執行時多少會打些折扣,這與一些地方政府的不積極態度有關。由於自身在房地產中有利益聯繫,調控房市猶如為自己“刮骨療傷”,顯然缺乏這方面的興趣與熱情。
更值得關注的是,以土地換取GDP和地方財政收入的暫時高速增長,其實是短視的行為,也可以稱其為“吃子孫飯”,預支了數十年的土地收益。緊缺的土地資源利用殆盡之後,政府又該拿什麼來生財?
從這個意義上說,嚴控土地不僅僅是宏觀調控走向深入的信號,更是促使某些地區走出單純、粗放的“土地經濟”、轉變增長方式的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