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發佈,我國嚴管土地“閘門”的政策終於完整亮相。
同以往的土地管理政策相比,這次被媒體稱為“八劍出鞘”的政策具有鮮明的特色。政策的制訂者顯然對土地亂象的根源有着深入研究,所以,八項新政既有很好的操作性,又能直指問題產生的根源,是名符其實的治本之策。總結八項新政的特點,它是在源頭上,管住官員;在過程中,管住土地價格;在後果上,管好失地農民的生活。
首先,只有真正管住了官員,才能真正管住土地。這些年來,我國嚴管土地的政策發佈了不止一回,之所以不能得到很好的貫徹,根本原因在於,濫批土地能讓地方政府名利雙收。一方面,土地出讓金能給地方政府帶來大筆預算外收入,另一方面,不管是佔地開發房地產,還是廉價出讓工業用地招商引資,都能帶來GDP增長,帶來政績。所以,不管住官員,不可能管住土地。在土地新政中,國家調整了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今後國務院不再分批次審批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而是由省級人民政府彙總後一次申報。這就意味着省級政府要對此負責,再出問題,追究的對象很可能就是省級領導。同時,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讓它直接影響官員的政績評價。另外,通過新成立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的專門執法,對地方官員的土地違規行為查處力度會大大增強。
其次,只有完善土地價格的形成機制,才能抑制人們大量佔地的衝動。土地市場的亂象,很大程度上是土地價格管理不規範,比如說,地方政府就可以決定減免地價,減免稅費,可以先交後返,可以以租代徵。因為可以低成本獲得土地,商家儲備土地的胃口越來越大。對此,土地新政對土地價格推出了一系列剛性的管理規定,比如說,統一制訂並公佈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這一標準不得低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對於建設用地,要提高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佔用稅徵收標準。對各種變通措施,像“以租代徵”,要做到令行禁止。從政策趨勢看,我們的土地價格會很快從低成本過渡到全成本甚至高成本,讓低成本圈地的行為得以遏止。
同時,對失地農民利益進行前置管理,從而避免徵地帶來的社會矛盾和社會負擔。濫批土地,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失地農民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地價的減免往往導致對農民的賠償縮水,而一次性的賠付,很難解決失地農民的長期生計。所以,土地新政明確提出,徵地補償安置必須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具體的標準就是,社會保障費用不落實的不得批准徵地。通過這樣的措施,確保土地徵用不以犧牲任何人的長遠利益為代價,從而維護我們的社會和諧。
正是有了這樣一個完整的、務實的、操作性很強的政策鏈,“八劍出鞘”的新政讓人們對管住土地“閘門”的前景充滿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