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一些關於“樓盤電梯廣告月收入過千元是否歸業主所有”的消息,引起了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關注和熱議。這個涉及幾乎所有樓盤的議題,不僅成為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又一個新問題,也成為了檢驗國家相關法律的新命題。在採訪過程中,有律師指出,電梯屬於住宅小區的公共區域,其收入應該歸業主共有;但也有物業管理人士表示,現在樓盤每月的電梯廣告收入最多隻有400多元,根本達不到1000元,而這筆收入可以用作物業維修基金。於是,關於電梯的議論又密集起來,其中樓宇是否要加裝電梯、電梯的廣告收入、電梯維修與報廢等等問題最受關注。

  爭議因費用而起

  越來越多人選擇電梯作為方便業主上樓下樓的工具。身居高樓層的、沒有電梯的業主倡議說要加裝電梯,但因為涉及機器、安裝和維護等費用,低樓層的業主打出了反對牌。相關物業管理人士介紹,一部電梯的使用年限一般在15年-20年之間,每個月必須對其進行維護,有必要時進行修理或者報廢更換。一般來說,小高層住宅一部電梯一年電費在2000元左右,每部電梯維護費每月約600元(未包括零件更換費用)。所以,一部電梯的維護費約10000元/年。

  收支不透明加劇爭議

  據瞭解,在廣州新建的樓盤中,所有的高層單位都帶有電梯,他們都有固定的有產階層消費羣。面對這樣的商機,廣告商們當然不會錯過,這就為樓盤增加了額外的商業收益。但是,收益和支出的不透明性,也導致了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更大的矛盾。

  記者從某戶外廣告公司提供的報價得知,小區樓盤電梯內的一幅平面廣告(規格為42×57cm)一個月的價格為600元,但凡一次性投放100個廣告位以上,每幅價格最低可達300元/月。按照這個數據,一個樓盤每個月的電梯廣告收入將超過1000元,但樓盤物業管理人士卻表示,實際上,樓盤每月的廣告收入只在400元左右。

  接受採訪的物管人士介紹,他所在的樓盤有6臺電梯共18塊廣告,但平均每塊廣告月收益僅約22元;另外,電梯外的液晶廣告屏,廣告公司支付的廣告管理費均價為每年2500元,平均每月約210元。所以,電梯廣告的收入部分一個月最多600多元。一些業主認為,不管電梯的收益如何,物業管理公司都應該公開賬目以便於雙方溝通。文/陳玉霞漫畫陳春鳴現在的商住小區,可賺錢的地方多着呢,又豈止電梯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