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此次房地產宏觀調控配套的一個重要舉措,昨日,記者獲悉,《城鎮廉租住房工作規範化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終於出爐。
商品房市場並不適合所有人進入,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將是更多低收入家庭的選擇,隨着《辦法》的頒佈實施,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將成為廉租房制度的受益者。而隨着時間的推移,低收入家庭不再處於低收入行列時,將不再享受特殊待遇,此次頒佈的《辦法》將對廉租房實施年審,以打破廉租房終身制。
保障覆蓋面將擴大
此次《辦法》要求各地不斷擴大廉租房住房保障覆蓋面。建設部要求,各地制定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根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及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廉租住房保障範圍和保障水平,科學測算資金需求總量,明確資金籌集方式,不斷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覆蓋面;依據中長期規劃,確定年度計劃。”
廉租住房制度是中國住房保障體系中針對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實施的一種社會救助。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對象,必須是住房困難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其實,2003年,建設部等部門印發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明確了建立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但截至2005年底,中國仍有70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和實施城鎮廉租住房保障體系。
“廉租房制度的加速建立,將是此次宏觀調控一個非常必要的手段。”業內專家指出,更多的低收入人羣進入廉租房市場,不但有利於社會穩定,更有利於商品房市場的持續發展,在專家看來,低收入人羣其實並不是適合進入商品房市場,尤其在當前房價不斷攀升的現實面前。
年檢打破廉租房“終身制”
依照此次《辦法》的規定,居住在廉租房之內的低收入家庭,一旦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標準,可能將不再繼續得以享受這種特殊待遇。《辦法》要求,嚴格實施年度複核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按年度對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進行復核,根據複核結果及時對是否實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予以調整,對複核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處理。”
《辦法》要求規範審核程序,依法受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並給予答覆。對符合保障條件的予以登記,並實施相應保障;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要及時告知並說明理由。
業內人士指出,隨着時間的推移,一些經濟條件不斷改善的人羣,將不能享受廉租房,年審制度將有效打破部分地區因沒有嚴格審核而變相導致的廉租房“終身制”。更為重要的是,嚴格的年審制度將會讓更多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房制度。
值得注意是,就在《辦法》頒佈的同時,《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辦法》也正式頒佈,它將真實記錄廉租住房政策落實情況,反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狀況,為年審提供有力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