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1-60000×〔0.07127%+(0.09894%-0.07127%)×6/12〕=?”經歷過貸款買房又提前還貸的人士,也許無意間遭遇過這道數學公式。對購房人而言,這勝似“哥德巴赫猜想”。

  記者當初貸款買房時交了一筆不菲的“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費”(通常稱房屋按揭保險或房貸險),因為有提前還清房屋貸款的打算,於是記者就想向承險公司詢問一下退保的事宜。

  8月16日,按當初簽訂保單的聯繫電話打過去,一位姓常的小姐替記者估算了一下說:“你當初交了2851元保費,要是9月份退保的話,大概得扣掉你1000塊錢。”

  想着當初辦理房貸險就萬分不情願,而現在20年保期才保了一年半就要扣掉超過三分之一的錢?記者當即表示不能接受。常小姐聽着有些不耐煩,說了句“你按這個公式算算”就掛斷電話。

  記者一下被蒙在那裏,無數個“%、×、()”在腦海裏翻騰。

  退保公式玩數字遊戲

  無獨有偶,聽完記者講述這段遭遇後,曾提前還貸的李先生也挺鬱悶地告訴記者:他把自己花了33萬元剛購買的房子轉手,並提前還清了銀行的貸款。當今年6月從保險公司拿到“退保費”時,他不禁大吃一驚:原來的保費是3936元,保期20年,現在才過了一年,保險公司就扣了1080元,只退回2856元,而保險公司給他的計算公式比記者的還玄乎———[3936—327986×0.1%×(2×12+10)/12]×95%!

  “保險公司說是按照他們內部統一的計算方式算出來的,不會有問題。我至今沒能看懂!”與記者一樣,李先生說這話時滿臉疑惑和無奈。

  “保監會對房貸險退保公式的制定尚無統一格式,目前實行報備制,即各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風險預測等因素精算出退保公式,然後到保監會備案。保監會認為公式合理就會審查通過,所以出現了每家保險公司的計算方式、扣除金額都各不相同的情況。”一位保險業界的資深人士向記者道出了箇中的奧妙:“保戶退保,保險公司的收入會直線下降,只好在退保公式上做做文章。”

  “退保公式玩的只是個數字遊戲,問題的根源出在房貸險的操作上。”這位人士尖銳地指出,房貸險的出籠本身就是個“怪胎”。

  強制購買屬於霸王條款

  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出臺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這就是說,購房者貸款買房,必須在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裏辦理房貸險,為數千甚至上萬的保費埋單,但受益人卻是銀行;如果不樂意交這筆錢,銀行就不會發放貸款。

  那麼,房貸險保的是房屋的什麼情況呢?記者仔細看了看自己保單上“保險責任”一欄,保險人負責賠償的情況是:暴風、暴雨、颱風、崖崩、冰雹、龍捲風、泥石流、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地面突然塌陷……

  “一直以來,我們業內都叫房貸險為‘傻瓜險’!你看看,房屋裝修損失是不賠的,地震和戰爭、行政行為又不在保險範圍,它的風險實在是太小了,保單裏列出的意外事件導致損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幾乎接近零。”某保險公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零賠付率在保險業中又意味着什麼呢?保險專家、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教授郝演蘇向記者解釋說:“保險業有個約定俗成的法則:在一個保險賠付率統計週期內,保險產品的賠付率在20%至80%之間,是正常合理的;高於80%,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過高;低於20%,這個產品價格太高,保障太低;如果賠付率只有10%,那是保險公司不道德,暴利經營。”

  由這段公允之論不難推斷出:零賠付率的房貸險能經營多年,確實創造了國內保險市場上的“奇蹟”。而“奇蹟”的背後是,因為有《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的支撐,房貸險在實際操作中成了一個變相強制的險種。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學教授曹詩權對記者說:“房貸險是保險公司藉助銀行優勢地位強加於借款人的非貸款合同義務和負擔,只有在借款人知情的前提下,自主自由自願地認同這一負擔,雙方達成合意,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如果銀行將其作為貸款合同的必備條款,強行要求借款人繳納保險費,則是一種單方強制性行為,侵奪了借款人的自由意志和選擇權。”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投訴部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無論是地方消協還是中消協,幾年來對房貸險的不合理性提出過許多次批評,建議銀行取消這個變相強制的險種。“從一定程度上講,銀行的這個做法比強制消費的性質更為惡劣,因為它是強制消費者埋單,自己受益!所以房貸險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然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

  交行破冰強制改自由

  近來,坊間一直有消息稱,央行已開始着手修改《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這種帶有強制性的房貸險很可能被取消,還在等待期間。今年7月中旬房貸險出現破局:交通銀行正式宣佈,在該行最新出臺的個人房貸新政策中,原先客戶必須購買的房貸險,現在改由客戶“自願決定”是否購買。交行由此成為國內五大銀行中第一家在全行範圍內不再推行強制購買房貸險的銀行。

  交通銀行北京市望京新城分行信貸部一位工作人員以個人名義表示,自願購買房貸險是銀行房貸業務合理、完善的表現,購房者可以根據需要靈活選擇是否購買房貸險。

  除了交通銀行外,有幾家銀行也開始了小規模的“試水”。

  記者隨機走訪了北京幾個樓盤。一位姓周的售樓小姐告訴記者,據她所知,現在大多數的銀行還處在必須繳納房貸險的階段,“不過像光大銀行、建行這幾家在我做過的樓盤中已經不再強制收取了!所以具體的房貸險政策,應該還是看具體樓盤而定!”

  記者打通建行的客服熱線瞭解到,建行目前規定對發放的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允許貸款人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抵押房產的保險。

  周小姐還向記者介紹,現在有些保險公司為了促銷,還推出較為靈活的營銷策略:“有一位今年6月在我這購房的消費者,在購買房貸險前試着和保險公司砍價,最後以7折的價格買了房貸險呢!”

  業內人士認為,這些現象都是強制房貸險即將“壽終正寢”的前兆。

  “即使強制房貸險被取消了,但對於已買保險還想辦理退保的人來說,依然有被宰一刀的風險。”對此頗有微詞的李先生認為,主管部門應該對退保公式制定統一的格式,才能讓保險公司再也玩不了“數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