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媒體報道,10月31日,全球最大的地板企業德國柯諾在京舉行“萊茵陽光E0商標維權宣言及E0健康新標識啓動”新聞發佈會,柯諾方面對媒體宣佈:從2005年11月1日起,柯諾木業集團旗下品牌萊茵陽光將全面啓用國家商標局核准專用的E0健康商標,同時萊茵陽光專用E0商標的相關維權行動也將同時啓動。此舉立即在整個中國地板界引起軒然大波,貴州地板界也未能倖免,一些消費者非常擔憂:難道我們買了“假冒偽劣”的木地板?
緣起:“E0”被商家“壟斷”
11月4日,記者電話聯繫上了柯諾中國區營銷總監楊志明,他介紹說,2002年底,他們公司就註冊了“E0”商標,2004年9月獲准使用這個商標,商標檔案上的專用期限為自2004年9月14日起至2014年9月13日止。那麼,從商標生效之日起,其餘企業不得再使用“E0”這個字眼,即使是說產品達到E0級標準也不能使用。當記者說到作為行業公認標準的“EO”級0在右下方,比E小;而“萊茵陽光E0專用商標”的“E”和“0”一樣大,是否能使用“EO”時,楊志明表示,這與0的大小沒有關係,只要出現了“E0”(EO)字眼,就是侵權。現在他們要求別的企業停止侵權,將使用了“E0”字眼的廣告和資料統統撤離店面。
同時,柯諾公司方面還給記者傳真了一份經授權的北京市天沐律師事務所的鄭重聲明: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地板生產廠家未經權利人的許可,在其企業或者產品的宣傳資料中,稱自己生產的地板為“E0地板”,或稱自己是“E0地板”的生產(出品)廠家,並將“E0”組合作為標識張貼於產品或產品包裝之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上述行為侵犯了柯諾公司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同時,依據上述法律法規,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同樣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柯諾(北京)地板有限公司要求存在上述行為的生產廠家和經銷商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否則,權利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侵權廠商的法律責任。
調查:“E0”級產品真不少
“我們公司的相關宣傳品和樣品馬上得撤櫃了。”歐典地板貴州總代理總經理高振鳳告訴記者,在接到柯諾公司方面的律師函後,她怕“惹麻煩”趕緊把“涉嫌侵權”的地板樣品及宣傳品給“下了”。
11月3日下午,記者走訪了一些建材市場的木地板經銷商後發現,地板市場“涉嫌侵權”的地板品牌還不少。如萬寶龍地板就推出了“E0級二代V形皇家韻系列”。永林藍豹地板宣傳資料上均標明:吉祥型、幸運型和美滿型地板標示甲醛釋放量為EO。
而在聖象地板比蘭德專賣店,記者看到,18種花色的地板都貼上了含有“E0”的標籤,標籤的左上角是聖象的商標:一頭在草地上奔跑的象,商標下方則是“以地球為背景藍色圓周環繞”的圖案,圓周內是由字母E和水滴狀的0組成的“E0”標識,下面寫着“聖象出品”。此外,在東葛路的宏耐地板專賣店,也有部分產品標註了E0標識。其餘如吉象、福滿地等木地板專賣店,記者則沒有看見含“E0”的產品。
爭執:是否侵權各執一詞
儘管從柯諾公司方面看來,市場上有許多“侵權”的產品,但“涉嫌”廠家(品牌)卻對此非常不解,有的甚至感到非常憤怒。萬寶龍地板西南辦事處的區域經理黃勁苗看了“柯諾(北京)地板有限公司授權北京市天沐律師事務所鄭重聲明”後說,他認為“E0”成為萊茵陽光的註冊商標與萬寶龍推出的“E0級二代V形皇家韻系列”並不矛盾,因為“E0級”是一個更為嚴格的地板環保標準,地板達到“E0級”是一種潮流,一種趨勢。黃認為,E0級作為一種環保等級,與“E0”註冊商標是兩碼事。“如果有公司註冊‘E1’為商標,是否連這個國內現行的E1標準都不能使用了?如果柯諾公司不允許別的品牌使用“E0級”字眼,就讓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黃勁苗比較理性地說。
永林藍豹地板專賣店的工作人員說,她並不知道“E0”成為萊茵陽光註冊商標的事,E0級現在還沒有成為國家正式的環保標準。對於柯諾公司的做法,她認為這只是商家的一種炒作,不能據此限制別的品牌使用。
聖象比蘭德專買店一名姓廖的店員說,聖象是最早把E0標準打入生產線生產E0環保系列產品的廠家,今年3月,聖象E0環保系列產品上市。標籤上含有“E0”的圖案並不是聖象的商標,而是為了讓標籤更醒目。她第一次聽說E0環保標準是一個商標。廖小姐給記者看了“國家人造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聖象地板的檢驗報告,等級一欄定為“EO級”。廖說,如果出現“E0”字眼為侵權,那麼國家人造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是不是也侵權了呢?聖象集團廣西公司的副總經理左衛則說,E0、E1、E2都是國家標準,柯諾公司想通過購買“E0”圖標來混淆是非,讓大家誤認為他們的產品是達到EO級的產品。同時想借此利用媒體進行炒作,從而提升自己。
宏耐地板公司的經理彭碧嬋說,“E0”是一個環保標準,是公共知識產權,不能個人擁有,否則對整個行業都是一個巨大的衝擊。經理蔣啓智則說,“E0”是屬於企業內控標準,國家還沒有形成文字,但是行業內部已經認同了。“E0”這兩個字母本身是無意義的,主要是其代表更嚴格的環保標準這一概念。柯諾公司只是註冊“E0”這兩個字母為商標,壟斷這兩個字母沒有意義,如果壟斷了“E0”,這個概念也就廢了。
同時,左衛和彭碧嬋分別出具了聖象集團有限公司和宏耐中國管理總部11月1日作出的“關於柯諾公司有關新聞發佈會及律師函的說明”,說明中指出,EO已成為國家標準的一個質量等級的標識,任何企業都無權將此標識據為己有,獨享其利益,並排除同行業其他經營者的正當使用。經國家商標局核實,柯諾公司所謂的“萊茵陽光E0專用商標”還未獲準註冊,柯諾公司對“E0”商標並不享有商標專用權。針對柯諾公司的上述行為,集團將進一步採取法律措施予以應對。
說法:“E0”商標還未獲批准
柯諾公司此舉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11月4日,記者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上獲悉,柯諾(北京)地板有限公司在商標局登記為“北京克諾森華地板有限公司”,該公司的“萊茵陽光”和“E0”商標是分開申請的,“萊茵陽光”商標已獲准註冊,而“E0”還沒被批准。
據資料顯示,國家人造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說,人造板現行的國家標準只有E1級,但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各項標準嚴於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EO就是企業內部制定的標準,EO級標準的效力只發生在企業內部。在他看來,“E0”與“E0”是兩個概念,EO是一個技術參數,不可能成為產品商標。同時,該工作人員說,人造板有17項標準,甲醛釋放量只是其中一項,企業不要只抓住這一項標準不放,而應在各項標準上都力求嚴於國家標準。
擔心:難道買到了“陋口野貨”
在環城北路置業的李小姐今年10月,正在忙於裝修的她從網上知道這則消息後非常擔憂,因為她就是衝着“E0”標識去選購木地板的,而今雙方爭執不下,讓她非常苦惱:到底該相信誰的?在記者走訪調查中,一些商家表示,如果不盡早釐清箇中是非,很多消費者將會對木地板的信心大打折扣。
但這場爭執不單只是波及消費者,行業內部對事態的發展也擔憂不已。一些“涉嫌侵權”的本地木地板廠家找到記者,對柯諾公司此舉表示了極大的隱憂。有人認為,事件的本質是某些品牌想借此炒作自己;有人認為,是有些品牌想詆譭對手,讓消費者混淆視聽;而有人則說,一些不法分子鋌而走險,大肆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僅損害了商標註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因此維護E0地板“註冊商標”的行為不僅可以有效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有利於促進整個強化木地板行業的持續、有序、健康的發展。
而貴陽一些“置身事外”的公司則說,木地板行業目前真正面臨的對手其實只有兩個:內部的是服務與質量,外部的是瓷磚等。無論事件本身怎樣發展,這兩個對手都需要全行業認真去面對,太投入地捲入“E0”商標之爭,結果只能是“內耗”、“內傷”,最終對木地板行業的發展並無多少益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