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認定,韓某等人在内幕信息公開前買入“長安汽車”股票的行為構成内幕交易,決定沒收韓某等人的違法所得,共計處以1669萬元罰款,並依法将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韓某、魏某已全額繳納罰沒款。
觀點網訊:5月22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披露關于《韓某等人内幕交易“長安汽車”案》。
信息顯示,合作雙方的多名員工内幕交易獲利400多萬元,被罰1669萬元。
投服中心稱,2023年11月26日,長安汽車(000625)公告與某知名科技公司簽訂《投資備忘錄》,雙方拟在智能汽車業務方面開展戰略合作。公告發布前,網絡開始流傳相關消息,内幕信息疑似提前洩露。監管部門快速反應,核查發現與兩家公司方面存在關聯的一些證券賬戶突擊買入長安汽車,交易行為十分可疑,随即啟動調查。
經查,上述重大事項公開前,合作雙方的多名員工——韓某、彭某、揭某、魏某、王某利用内幕信息大量買入“長安汽車”股票,合計買入金額6100萬元,獲利共計400余萬元。
證監會認定,韓某等人在内幕信息公開前買入“長安汽車”股票的行為構成内幕交易,決定沒收韓某等人的違法所得,共計處以1669萬元罰款,並依法将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韓某、魏某已全額繳納罰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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