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 17:49
聯交所還進一步指令:吳國卿及趙偉豪完成培訓。原因是該公司及上訴兩人被裁定就包括該公司與母集團之間的關連交易違反《上市規則》。
觀點網訊:3月12日,香港聯交所發文譴責:烨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其執行董事兼主席吳國卿及執行董事趙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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