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海底撈法務部發文稱,兩家門店發生顧客故意投放頭發、玻璃碎片並索賠事件,公安機關已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涉事人員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觀點網訊:3月5日,海底撈法務部發文稱,近期兩家海底撈火鍋門店先後發生相關人員在用餐過程中故意投放頭發、玻璃碎片,並以此為由投訴索賠、擾亂正常經營秩序的事件,公安機關經調查後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公開資料,海底撈披露的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月20日,33歲男子陳某在北京朝陽區一海底撈店内以"餐飲衛生問題"實施敲詐勒索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3月2日,24歲男子李某在焦作市一海底撈門店前口含玻璃碎片,進店消費後吐出並謊稱食物中有異物,以此免單並獲得賠償,被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處以行政拘留12日。
海底撈表示,感謝公安機關依法、公正處理,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和公共秩序。公司珍視每一位消費者的意見與建議,也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對于侵犯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将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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