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發布落戶新政:調整就業創業落戶條件 推行積分入戶常态化

观点网

2021-09-12 14:01

  • 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确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條件,《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觀點地産網訊:9月11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确引進企業員工落戶條件,《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意見》指出對市、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引進且注冊資本和納稅落地的大型企業、總部企業、産業研發機構、科技創新型企業等有關重點企事業單位,單位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的,單位職工可申請落戶。成建制遷入我市的企事業單位,符合上述條件的可成建制申請落戶。

    此外,《意見》調整就業創業落戶條件,男不滿45周歲、女不滿35周歲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新城區、功能區就業創業的,由就業創業滿2年調整為就業單位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創業的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均可申請落戶;夫妻、子女随遷申辦戶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條件調整為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中心城區夫妻随遷的申辦戶口條件,由夫妻登記結婚滿5年放寬至夫妻登記結婚滿1年;積極推動高等院校在校生、畢業生在漢落戶,大學生年齡條件不變,大學生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遷落戶。

    另悉,《意見》推行積分入戶常态化,增加基礎指標權重,由占總分值50%調增到占比60%,保障普通勞動者落戶。探索積分入戶常态化申辦機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調整為常态受理,申請人達到規定積分值即可辦理落戶;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功能區有自有産權房屋,並在中心城區、功能區就業創業的,由就業創業滿2年調整為就業單位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連續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1年以上,均可申請落戶。

    審校:徐耀輝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樓市

    政策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