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建商品房申報價格不超過一年内同地段、同類型項目網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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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21:21

  • 初次申報預、現售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申報價格原則上不超過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類型項目網簽價格。

    觀點地産網訊:8月25日,海口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通知》即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明确初次申報預、現售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申報價格原則上不超過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類型項目網簽價格。開發企業不得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住房,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将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通知》規定,初次申報預、現售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申報價格原則上不超過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類型項目網簽價格。分期開發建設的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兩次申報價格備案間隔未超過一年的,原則上按照不超過前期備案價格進行申報。預售轉現售、零星銷售尾盤的商品住房項目,備案時間不超過一年的,原則上不得上調備案價格。

    《通知》明确,在2018年8月26日《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印發實施前已辦理過銷售許可但未按文件規定重新價格備案的商品住房項目,申報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申報價格原則上不超過同地段、同類型項目之前一年内網簽價格。

    經價格備案的商品住房銷售時,開發企業須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價格手冊、發改部門價格備案文件等。

    《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時,開發企業須出具《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承諾書》(承諾不得捆綁裝修、車位和會員資格變相漲價等),並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海口市發改委、市住建局也将在部門官方網站上公示。如有必要,開發企業須按要求在媒體上公開承諾。按照《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承諾書》,開發企業不得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住房或将委托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等作為購房前置條件捆綁銷售變相漲價。如開發企業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将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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