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觀點地産網訊:8月5日,為落實“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房地産市場調控長效機制,北京市住建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房地産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公告》發布前提交離婚申請,尚未正式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後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執行。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