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拟完善新業務跟投機制,新賽道有望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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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4 16:38

  • 萬科此次公告同時也對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跟投人員、權益比例、價格和資金來源等相關方面做出了規定。

    6月14日,萬科發布公告,拟對2020年5月提出的《關于補充完善復雜項目及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議案》進行修訂,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對于此次修訂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原因,萬科方面表示,跟投機制是事業合夥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于2014年開始在開發業務實施跟投機制,實踐證明,跟投機制對公司業績的持續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此次披露的議案,旨在激發孵化成長期的非開發業務經營管理層和骨幹員工的責任擔當意識,推動上述業務加速發展,也表明公司期望孵化成長期業務實現有質量發展的堅定決心。 

    根據公告,此次完善的跟投機制涉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倉儲、商業、長租公寓、冰雪、教育、企業服務、食品業務和未來拟拓展的非開發業務,顯然是為了助推新業務的高質量發展。 

    萬科此次公告同時也對非開發業務跟投機制的跟投人員、權益比例、價格和資金來源等相關方面做出了規定。 

    跟投人員方面,将以非開發業務的核心經營團隊、骨幹員工為主,包括公司董事、監事、法定高級管理人員在内的所有員工可參與,具體跟投人員以屆時确定的跟投方案為準。 

    跟投權益比例方面,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業務權益比例合計不超過20%,對于萬科股權比例低于50%的業務,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權益比例還需不超過萬科在該業務所持權益比例的40%。未經董事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同意,單一跟投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業務權益比例不超過3%。 

    跟投價格方面,考慮不同業務的具體發展情況不同,萬科此次跟投機制規定了三種定價標準,包括“不低于萬科在該業務的已投成本及對應融資成本之和、不低于合資格獨立第三方評估的公允價格、不低于每股淨資産”。各業務具體定價将從三種定價標準中選擇一種。 

    此外,該機制對跟投資金來源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需要全部由相關員工自籌,公司及下屬企業不得為該等員工提供貸款,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一位業内人士表示,此次公告顯示了萬科推動新業務發力的決心,“與2014年起實施跟投促進開發業務發展類似,此次萬科修訂新業務跟投機制,推測也是為了推動新賽道加速。區别在于,地産開發模式相對成熟、統一、周期相對明确,新業務則種類更多元、情況更復雜、周期更長,從這一角度來看,持續完善新業務的跟投機制,鼓勵業務核心團隊真金白銀投入,從行動上反映了萬科要做好新業務的決心。”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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