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加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 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長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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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9:27

  • 繼續對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現房銷售價格實行價格指導,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不予辦理交易網簽備案。

    觀點地産網訊:4月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意見中提及,第一,進一步加強住宅用地供應和監管。嚴格落實住宅用地分類調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合理适度集中發布住宅用地出讓信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讓住宅用地,全面提高市場信息透明度;有序推進落實《廣州市2021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穩定土地市場預期。

    在部分區域采用“限房價,競地價”出讓,完善房價地價聯動出讓模式,競買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供簽署的知曉出讓地塊房地聯動查詢結果以及理性競價的承諾書。

    進一步加大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力度,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讓時,在以往“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基礎上,統籌增加地塊内配建的租賃住房面積。

    第二,全面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繼續對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現房銷售價格實行價格指導,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不予辦理交易網簽備案。

    第三,進一步做好分類指導和精準施策。通過享受人才政策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第四,進一步加強房地産金融管理。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産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貸管理,以及進一步規範小額貸款公司貸後管理。

    第五,進一步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繼續開展全市房地産市場聯合檢查,嚴厲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無證銷售、虛假房源銷售、虛假宣傳、不按政府備案價銷售、價外加價、捂盤惜售、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套取經營貸和消費貸支付購房款項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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