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軌道TOD範圍内舊改項目将以招拍挂形式公開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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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5 10:02

  • 更新單元用地全部或部分位于國鐵、城際軌道交通站點周邊800米半徑、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500米半徑、車輛基地範圍,或經市軌道交通建設及TOD開發領導小組批準納入的城市更新項目。

    觀點地産網訊:1月13日,廣東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東莞市軌道交通TOD範圍内城市更新項目開發實施辦法的通知》。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文件獲悉,TOD範圍内城市更新項目是指更新單元用地全部或部分位于國鐵、城際軌道交通站點周邊800米半徑、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周邊500米半徑、車輛基地範圍,或經市軌道交通建設及TOD開發領導小組批準納入的城市更新項目。

    《通知》稱,項目堅持“先規劃、後用地”,改造方式包括政府主導、土地權利人自行改造、單一主體挂牌招商、按照《東莞市城市更新“舊項目”處理措施》同意的“舊項目”等。

    其中,樞紐型站點、市域級站點等重要站點核心區的城市更新項目原則上應采取政府主導方式。

    同時,《通知》明确,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項目,由市軌道交通局會同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屬地鎮街(園區)以收回、收購、征收等方式收儲的,以招拍挂形式公開出讓。

    此外,在TOD範圍内城市更新項目實施過程中,政府所得收益為分成物業及收取補繳地價。其中,由土地權利人自行改造改造的項目,物業分成比例為項目容積率在0-2的部分,政府占25%,土地權利人占75%。而項目容積率在大于2的部分中,政府占30%,土地權利人占70%。

    該實施辦法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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