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晟集團未能按時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利息 共計6.3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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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09:51

  • 福建福晟集團應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的本金及利息共計6.31億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未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售本金。

    觀點地産網訊:11月19日,據上交所消息,福建福晟集團發布公告稱,未能按時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債券利息。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該公司債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8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債券簡稱“18福晟02”,發行規模10億元,本期債券期限為3年。

    公告指出,福建福晟集團應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已登記回售的債券本金及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間的債券利息。截至“18福晟02”撤銷回售登記截止日,已登記回售本金共計5.52億元,福建福晟集團應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的本金及利息共計6.31億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未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售本金。

    公告顯示,自本公告出具之日起,“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将在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停牌。

    福晟集團表示,将積極籌措資金,争取盡早完成債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審校:鐘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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