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自動續期 費用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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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17:28

  •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觀點地産網訊:據央視網等多家媒體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正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法典》分為七編和附則,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目前草案已經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

    其中,上述草案的物權編涉及住房相關的問題。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同時,草案還對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地基使用權、居住權等等進行規定,具體到社區方面還包括小區共有部分産生收益屬業主共有,物業費使用情況要定期公開,物業費使用情況要定期公開等。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的讨論一直存在,主要由于房屋所有權屬于永久期限,而土地使用權有年限。過往國家尚未明确規定房屋産權到期的處理辦法,坊間流傳的做法包括重新訂立合同,續交出讓金,或者房随地走,國家補償等。

    審校: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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