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武漢繼續暫停線下售樓活動 益陽印發地産扶持政策

观点网

2020-03-25 00:00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武漢:繼續暫停線下售樓活動 補繳社保個稅不影響購房資格

    繼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關于支持房地産開發企業復工復産确保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六條措施》後,3月24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再度發布《支持房地産企業復工復産六大舉措解讀》公告。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關于目前房地産開發企業能否開放售樓部問題,公告明确,繼續暫停商品房線下銷售活動,暫停開放項目售樓部。但取得復工復産批復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做好恢復銷售前的各項防疫準備工作。

    在全市解除小區封控、恢復交通及正常生活秩序後,房地産開發企業恢復商品房銷售的,應及時向轄區房管部門進行報備。同時,鼓勵行業協會、房地産開發企業對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通過舉辦網上房展會、線上營銷等方式開展銷售宣傳活動。

    公告表示,疫情防控以來,武漢市房地産開發項目基本處于停工狀态,嚴重影響了工期進度和商品房供應,企業承受了巨大的資金壓力。根據各項規定,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确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項目即可預售。

    公告還指出,将按照相關法規要求,結合當前武漢市實際,适當調整了階段性預售措施,目的在于有序推進項目復工復産,穩定武漢市商品房供應,促進市場有效供給,努力降低疫情對行業帶來的影響,确保落實好“穩地價、穩房價、穩目標”目標。

    至于如何提高預售監管資金使用效率,通知稱,将适當增加撥付節點、保函政策取消簽訂《保函協議》、保函期限降低至6個月,将解除監管時間提前到竣工驗收且已按規定足額繳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擴寬适用《武漢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預支辦理程序》的範圍,将因疫情原因導致生産經營存在困難或在疫情防控期間作出貢獻的開發企業納入其中等一繫列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産開發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提高預售監管資金使用效率。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因城市封閉、企業停工停産、人員滞留外地無法返漢等原因,導致單位和個人無法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個人所得稅,造成中斷繳納現象。為維護非武漢市戶籍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對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其在緩繳期内補繳仍可視為連續繳納,補繳時限不超過6個月,即自武漢市宣布解除疫情管控措施,恢復社會正常秩序之日起6個月内補繳社費或個稅的,仍可視為其連續兩年繳納,其購房資格不受影響。

    湖南益陽印發地産扶持政策 購買144平以下新房予以補助

    3月24日,湖南益陽市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市中心城區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措施》圍繞加大銀行信貸支持、降低土地資金使用成本、優化預售許可辦理流程、加強預售價格管理、鼓勵市民合理住房消費等方面提出12項具體舉措,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措施》提出,在銀行信貸支持方面,引導導金融機構結合企業實際,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房地産企業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支持企業早日復工復産。通過合理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減免逾期罰息、減免手續費、實施征信保護等措施,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另外,《措施》還指出,對個人購買市中心城區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車位、車庫、雜物間)的,按繳納不動産契稅的50%對購房人給予補助,房屋銷售合同網簽、網簽合同備案、契稅交納三個時間均須在政策有效期内方可補助。

    而在預售方面,《措施》也做出了相關指示。首先,要優化預售許可辦理流程。信用等級為A級或相應信用等級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所建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要求的工程形象進度,按照建設項目總投資達到25%以上、形象進度達到正負零、完成棟間地下室的標準掌握。取消由第三方機構開通網簽收費的服務項目,由主管部門直接辦理,不收取費用。

    再者,要加強預售價格管理。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申報商品住宅銷售最高價、均價、最低價。由益陽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房地産開發企業申報的價格進行備案,備案後原則上3個月内不予調整。所有新建商品房銷售必須做到“明碼標價、一房一價”。

    最後,要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同時在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修訂以前,降低預售資金專用賬戶留存額度,信用等級為A級或相應信用等級的房地産開發企業留存額度調減為重點監管額度的5%-10%。

    重慶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公告細則 明細涉及内容

    3月24日,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發布《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公告實施細則》的通知,涉及預公告地塊範圍、内容、推介、出讓等多個方面。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關于預公告地塊範圍,預公告地塊應為本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範圍内,且權屬清晰,征收補償工作基本完成,不涉及法律糾紛,用地性質、容積率、綠地率、建築密度、建築限高等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确定的國有建設用地。

    而預公告内容應當包括:土地位置、規劃編号、用地面積、規劃用途、容積率、綠地率、建築密度、建築限高、土地整治機構(投融資平台)名稱及聯繫方式等需要公告的事項。

    在預公告地塊推介方面,對預公告地塊有意向用地人的,由公共資源交易機構組織地塊踏勘、宣傳推介、政策咨詢解釋、提供商務洽談場地、協調組織商務洽談等服務性工作。

    組織預公告地塊出讓,意向用地人與區縣(自治縣)政府或土地整治機構(投融資平台)應簽訂意向性用地協議並繳納履約保證金(可以保函形式),並承諾願意按照相關要求參與後續出讓活動。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适時對預公告地塊組織實施正式公開出讓。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法人,以及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作為意向用地人。預公告地塊規劃用途為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的,對于境内意向用地人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資質等級二級(含二級)以上資質等級;對于境外意向用地人不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資質等級要求。

    審校:武瑾瑩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