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研究院:基于疫情影響的8個判斷

合富研究院

2020-03-11 15:27

  • 政府調控”以穩為先“,一旦”疫情發展“影響到”就業“與”資産價格“,”中長期經濟改革目標“将對”短期維穩“作出更多階段性讓步。

    “疫情壓力”促發“短期纾困”

    “五限漸退”對標“長效維穩”

    基于疫情影響的8個判斷(核心觀點):

    1、比對2003年與2020年兩次疫情情況:2003年“非典疫情”對疫區的影響嚴重,但[上坡期]的經濟與市場具備充足修復能力。2020年疫情影響大于2003年,且經濟正處[減速換檔階段],難以寄望出台纾困措施即能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經濟回暖仍需過程。

    2、經濟與樓市失速是出台“大力度纾困措施”的充分條件。2020年疫情加劇全國經濟階段性失速,在國内近20年發展中,情況或與2008年的經濟失速有所類似。但未來措施較難出現如2008年般的“流動性泛濫”。

    3、“資産價格維穩”是關鍵環節,階段性、鼓勵性的房地産措施(包括重新加杠杆等)並非絕無可能,視乎實際情況展開。

    4、目前的政策重點以“控疫情”為主,疫情時長關乎後續“穩就業”難度。其敏感點在于:一旦出現疫情耗時過長,對年内經濟復蘇(尤其傳統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影響較大。

    5、抗疫與纾困措施雙向作用下,2020年土地市場保持穩健的可能性大,商品住宅市場存在波動可能。

    6、2020年疫情發展将對全國“人員/人才”流向産生更多影響。對于特定城市而言,只有進一步加大對“人”的政策吸引力度,才能有效平緩地方經濟影響,“以房留人”是其中的關鍵舉措。

    7、伴随國内經濟與貨币進入低增速時代,“五限嚴控”将逐步退出歷史舞台。

    8、從短期方向上看,“限商”(針對商業庫存)、“限貸”(針對人才的購房貸款條件)有進一步放寬空間;“限購”所針對的“人才範圍”有望進一步放開;“限售”政策調整更視乎城市等級,一二線城市“限售”仍較難放開。

    一、歷次纾困措施回顧:經濟與樓市失速是出台“大力度纾困措施”的充分條件

    若從中國房地産“市場化”之後計算,在2020年以前,由2003年到2014年,國内共有3次典型的纾困措施出台:分别對應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全球次貸危機”、2014年“國内經濟失速”。

    1.1 2003年“非典疫情”對疫區的影響嚴重,但[上坡期]的經濟與市場具備充足修復能力。

    當時包括珠三角及北京等城市市場在疫情期間完全冰封,相當部分樓盤價格跌幅慘重,項目售價降幅可達30%-50%。

    然而由于疫情相對局部(集中特定城市),因而全國市場交易數據並未出現較大波動。

    在03年6月過後,疫情控制良好、7月全球患者人數不再增長,“疫情城市”市場成交快速補漲。以廣州為例,2003年廣州房屋成交規模同比仍升15%。

    在纾困措施方面,[上升期]的國内經濟與房産市場具備充足“修復能力”。“疫情”僅使2季度GDP下滑至9%,但3季度後快速回復至10%;2003年全國商品住宅市場成交首超3億平方米,同比增幅約15%。

    2003年並未出台大規模纾困措施,主要集中在一些定向環節,以稅費減免措施為主。

    1.2 2008年、2014年纾困措施力度巨大,其背景是經濟與市場的雙重失速。

    經濟與市場面臨雙重失速,是2008年、2014年纾困措施與2003年時期存在重大區别的根本原因。釋放流動性、促進房地産市場成交、降低交易杠杆,成為這兩個時期的政策共性。

    由于經濟結構、貨币效率、市場情況有所差異,因而2008與2014年兩個時期的纾困措施雖然同樣涉及貨币、基建與房地産市場,但政策方向亦有所區别,在此不作詳述。

    總結而言:

    經濟與樓市雙重失速是出台“大力度纾困措施”的充分條件。

    (正如“03年時期”並未出台全國大範圍大力度的維穩政策)

    穩定資産價格(地價、樓價)是“纾困措施”的重點指向。

    (正如“08年”“14年時期”)

    二、疫情影響下的政策與市場發展趨勢

    政府調控”以穩為先“,一旦”疫情發展“影響到”就業“與”資産價格“,”中長期經濟改革目標“将對”短期維穩“作出更多階段性讓步。

    疫情對市場的影響:一方面是造成市場部分時間段的成交凍結;另一方面是有可能加劇時間段内(在”纾困措施“出台前)市場的價格波動。

    2.1 2020年疫情對經濟/市場的影響大于2003年

    預計政府纾困措施分三個方向展開:“控疫情”+“穩就業” + “穩價格”

    從疫情情況看,SARI病毒傳播性相較SARS病毒更強;疫情範圍更大;受感染人數更多。

    基于全國性疫情影響,2020年部分時間段經濟增速面臨快速下滑可能,情況與2008年時期有所相似,因而後續短期“纾困措施”力度有可能快速增加。

    從經濟與市場發展階段看,相較于2008年以前的“上坡期”,當前處于“經濟下行換檔”階段,情況與2014年時期更為類似。難以寄望出台纾困措施即能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經濟回暖仍需過程。未來措施不會有如2008年般的“流動性泛濫”,但在必要情況下,對特定關鍵領域(包括房地産)的資金扶持會有所增加。相關措施重點指向風險防範,其中房地産市場維穩是重要一環。

    從政策步驟看:

    目前的政策重點以“控疫情”為主,疫情時長關乎後續“穩就業”難度。其敏感點在于:一旦出現疫情耗時過長,對年内經濟復蘇(尤其傳統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影響較大。

    “穩就業”将視乎具體情況展開,以“寬貨币”及“寬财政”為重點,與疫情時長及後續疫情控制情況有關。

    “穩價格”主要體現為房地産調控措施彈性,有關後續政策發展趨勢請見後述。

    總結而言:

    政府調控“以穩為先”,一旦“疫情發展”影響到“就業”與“資産價格”,“中長期經濟改革目標”将對“短期維穩”作出更多階段性讓步。包括顯性的降息、降準,以及鼓勵性的房地産措施(包括重新加杠杆等)将視實際需要展開。

    2.2 抗疫與纾困措施雙向作用下:

    年内土地市場保持穩健的可能性大

    商品住宅市場存在波動可能

    當前流動性已經趨松,央行于2月3日及4日兩天創記錄公開市場操作投放貨币規模達到1.7萬億元。2019年下半年以來房地産銀根抽緊的情況将有所緩解。

    倘若“就業”與“市場”壓力加大,則政策力度必然相應提高,相較而言,土地供應,無論規模或土地素質均受政府掌控,而金融機構對房企的資金供給亦總體受控,因而土地市場保持健穩的可能性較大。

    相較而言,由于實體企業(尤其傳統消費、服務行業)受到的影響存在較大不确定性(如前述),這可能進一步影響(部分)購房者年内置業決定;另一方面,基于業績與償債要求,房企年内推貨欲望維持高位,這将使得年内市場競争變得更加激烈。尤其是對于缺乏本地購買力與城市配套支撐的三四線城市而言,其市場下行态勢已于2018年持續顯現,在返鄉置業進一步減少情況下,區域市場面臨更大下行壓力。

    但從樂觀角度看:從2018年開始,伴随“經濟下行壓力”以及“樓市管控壓力(房住不炒)”不斷加強,居民“防禦性儲蓄”趨于快速上升。而在1)未來纾困措施增加;2)市場競争促使部分物業性價比上升的情況下,房屋對資金的吸引力将會回升,後續整體市場亦會相應回溫。

    總結而言:

    纾困措施必然驅動市場回溫。

    疫情對市場的影響:一方面是造成市場部分時間段(包括疫情防控期、交通管制期)的成交凍結;另一方面是有可能加劇部分時間段内(在“纾困措施”出台前)市場的價格波動。

    三、中期政策方向:“五限漸退” 對標“長期維穩”

    由2004年到2018年,雖然過程中經歷兩次調控放松(2008年及2014年),但在此15年間,國内樓市調控的總體趨向仍然表現為不同限制措施(“五限”)的持續升級與加強。

    近三年(2017年以後)國内市場背景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經濟與貨币的高增長不再,加之政策導向下的“房住不炒”深入人心,整體樓市上漲動力(包括成交量與價格)已大幅放緩,全國房地産市場開發與銷售均進入規模高位的箱體震蕩階段。

    随着全國不同區域市場分化愈加明顯,樓市調控上,以“因城施策”替代“五限嚴控”的趨勢亦趨于明朗,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市場調控上的分工更加清晰。

    2019年中央政策主抓“供給側改革”與“金融管控”,對地方政府的授權不斷增加。包括在12月的經濟工作會議上,針對地方調控的提法由以往 “夯實地方主體責任”轉變為“全面落實因城施策”。

    “人才政策”的發揮空間繼續增加

    未來全國各地,無論一二三四線城市均缺人才,“人”已成為愈加稀缺的生産要素被各地政府所重視。

    2020年疫情發展将對全國“人員/人才”流向産生更深遠影響,對于城市資源配套尚未十分成熟、或地方經濟受疫情影響明顯的城市/地區,只有進一步加大對“人”的政策吸引力度,才能有效平緩地方經濟影響,“以房留人”是其中的關鍵舉措。

    判斷後續“五限政策”發展,從[中長期方向]上看,随經濟與貨币動力轉變,限制性措施終将退出歷史舞台。

    而從[短期方向]上看:“限商”(針對商業庫存)、“限貸”(針對人才的購房貸款條件)有進一步放寬空間;“限購”所針對的“人才範圍”可能進一步放開;“限售”政策調整或更視乎城市等級,資金吸納能力強、市場相對穩健的一二線城市“限售”仍較難放開。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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