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新規:加大對“新市民”公租房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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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18:40

  • 此次公租房新規重點之一,在于加大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力度。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1日,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台《關于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實施意見》,為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更好發揮住房保障在解決群衆住房問題中的“補位”作用。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此次公租房新規重點之一,在于加大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力度。

    在保障範圍和目標上,《意見》要求全省各市(州)、貴安新區、縣(市、區、特區)根據财政承受能力,将重點保障環衛、公交等公共服務行業以及青年教師、青年醫生等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並将符合條件的家政從業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

    同時,復員退伍軍人(特别是傷病殘退役軍人)、優撫對象、進城農村獨生子女戶、進城農村二女絕育戶、老年人、鳏寡孤獨、原國民黨退伍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見義勇為等符合條件的家庭優先納入公租房保障。

    在保障方式和標準上,實物保障以配租集體宿舍為主,以小戶型住宅為輔。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較為集中的開發區和産業園區,根據用工數量,在産業園區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中,可通過集中建設或長期租賃、配建等方式,增加集體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應,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

    此外,《意見》提出,為确保公租房工作順利實施,貴州省的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将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政府投資公租房租金收入專項用于償還公租房貸款本息及維修養護、管理等。公租房建設籌集、經營管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稅費可享受相關減免政策。

    貴州省還将加強公租房的運營管理,強化對招投標、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建設全過程的監督管理,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領域信用體繫建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歸集和應用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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