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公積金:已結清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不計入家庭已購住房套數

观点网

2019-11-21 17:43

  • 自2019年11月22日起,已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不再納入家庭已購住房套數計算範圍,已受理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仍按原政策執行。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1日,廣東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關于住房套數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稱,為規範清遠市公積金貸款工作,決定自2019年11月22日起,已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不再納入家庭已購住房套數計算範圍,已受理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仍按原政策執行。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關于清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對象需同時符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在廣州、清遠市範圍内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清遠市區、清新區、清城區等區域購買住房等條件。個人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夫妻雙方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而實際可貸款額度應按照相關倍數標準計算确定且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額度。

    關于首付款比例,對擁有一套住房但無貸款記錄或者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審校:徐耀輝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樓市

    政策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