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央行發布房貸利率新規 證監會同意上市公司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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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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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LPR

    8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的公告。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中國人民銀行稱:一、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應符合全國和當地住房信貸政策要求,體現貸款風險狀況,合同期限内固定不變。

    二、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利率重定價周期。重定價周期最短為1年。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重定價周期及調整方式應在貸款合同中明确。

    三、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四、人民銀行省一級分支機構應按照“因城施策”原則,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當地房地産市場形勢變化,确定轄區内首套和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

    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确定的加點下限,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和信貸條件等因素,明确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規則,合理确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加點數值。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咨詢服務,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嚴禁提供個人住房貸款“轉按揭”“加按揭”服務,确保相關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

    八、商業用房購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暫不調整。

    央行:LPR定價基準轉換日為10月8日 此前合同不影響

    8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就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答記者問。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中國人民銀行表示,改革後,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其中,LPR由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報價行報價計算形成。每筆貸款具體的加點數值由貸款銀行按照全國和當地住房信貸政策要求,綜合貸款風險狀況,在發放貸款時與借款人協商約定。加點數值一旦确定,整個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變。

    同時,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直接對應的基準,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基準,可由貸款銀行在兩個期限品種之間自主選擇。參考基準确定後,可通過調整加點數值,體現期限利差因素。

    中國人民銀行解釋,最新公告主要針對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仍按原合同執行。

    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範圍内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為4.85%);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計算為5.45%),與當前國内個人住房貸款實際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當。

    同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将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及時确定當地LPR加點下限。與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響。

    中國人民銀行還透露,2019年10月8日是定價基準轉換日。在此之前,貸款銀行需修改貸款合同,改造升級繫統,組織員工培訓,同時,采取各種方式為客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以确保轉換過程平穩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經發放和已經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證監會拟允許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于境内上市

    8月23日,證監會舉行發布會,就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内上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明确了“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境内(不僅限于科創闆)上市。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規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三點:一是明确分拆上市的試點條件、對于分拆上市公司設置盈利門檻,限制拆出資産規模,保證上市公司有獨立的業務和資産支持其獨立上市的地位,要求拟上市公司達到規範運作的標準,分拆後母子公司均符合三分開兩獨立的要求。

    二是關于分拆流程,要按重大資産重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履行股東大會的特别決議程序。分拆後子公司發行上市應遵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重組上市的規定。

    三是加強對分拆上市行為的監管,證監會以及交易所将依法追究相關違法違規責任,強化中介機構職責,财務顧問要對分拆後的上市地位進行一年的督導。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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