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推廣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
觀點地産網訊:5月17日,據住建部官網發布,住建部、發改委、财政部以及自然資源部出台《關于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意見》,以更好發揮住房保障在解決群衆住房問題中的“補位”作用。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意見》要求,加快完善主要由配租型的公租房和配售型的共有産權住房構成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繫,多渠道滿足住房困難群衆的基本住房需要;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努力實現本地區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合理的輪候期内得到保障,促進解決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難。
其中措施包括,繼續做好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保障工作。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可以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
多渠道籌集房源。有新增公租房實物供給需求的,可立足當地實際,制定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公租房的政策,明确配建比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可将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長期租賃作為公租房,租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鼓勵政府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
積極實施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推廣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明确購買主體,合理确定購買内容,将适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将公租房小區及時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積極發展各項便民利民服務和社區志願服務,推進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成果的應用,切實提升公租房社區居住品質。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