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披露中洲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關繫 黃光亮獲證監局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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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21:11

  • 但黃光亮未報告其通過前海君至實際持有“中洲控股”股份的情況以及其與中洲置地的一致行動人關繫,導致中洲控股《2016年半年度報告》未完整披露前10名股東之間的一致行動人關繫。

    觀點地産網訊:4月19日,深圳市中洲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于當天,公司收到股東方送達的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3号),黃光亮未按規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處以30萬元罰款。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2015年10月,黃光亮借用親屬的身份證注冊成立前海君至,並安排下屬開立前海君至證券賬戶。截至2016年6月30日,前海君至持有中洲控股460萬股,持股比例為0.69%,為中洲控股第九大股東。

    但黃光亮未向中洲控股報告其通過前海君至實際持有“中洲控股”股份的情況以及其與中洲置地的一致行動人關繫,導致中洲控股《2016年半年度報告》未完整披露前10名股東之間的一致行動人關繫。此舉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條例。

    目前,中洲控股大股東仍為中洲置地,實際控制人仍為黃光苗先生,其一致行動人為深圳市中洲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資有限公司,三者共持中洲控股比例為50.06%。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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