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明珠就三個合作項目訂立補充協議 需按其要求處置開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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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9:43

  • 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産無條件按照廣東明珠的要求處置開發項目及各自股權,處置所得款項由廣東明珠監督並優先償還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産欠廣東明珠的款項。

    觀點地産網訊: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4月18日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就共同合作投資事宜與肇慶星越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興甯市祺盛實業有限公司、興甯市正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分别簽署了補充協議。

    根據補充協議,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産無條件按照廣東明珠的要求處置開發項目及各自股權,處置所得款項由廣東明珠監督並優先償還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産欠廣東明珠的款項。

    同時,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産應當分别在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2020年3月30日前确定第三方受讓廣東明珠在《共同合作投資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向甲方支付乙方欠甲方的全部款項。廣東明珠也有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在《共同合作投資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公告披露,上述補充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2018年,廣東明珠的子公司廣東明珠集團廣州閥門有限公司分别與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簽署了《共同合作投資合同》,分别就廣東明珠參與投資“泰甯華府”、“聯康城”、“弘和帝璟”開發項目進行約定。

    此次公告則表示,為防控有關風險,調整合同有關條款,該公司與星越地産、祺盛實業和正和地産就共同合作投資事項簽署了上述補充協議。

    廣東明珠表示,該公司與星越地産、祺盛實業、正和地産分别簽署補充協議,不會對該公司正常經營産生影響,有利于保障該公司在共同合作投資合同項下的資金安全,順利開展日常經營活動,不存在損害該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别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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