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APP更新 房屋出租人信息一欄變更為“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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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0 19:20

  • 與此同時,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出租單位名稱”也變更為了“選填”狀态。

    觀點地産網訊:1月20日,個人所得稅APP更新。納稅人如果通過APP申請房租抵扣個稅,在填寫住房租金信息時不再強制要求填寫出租人信息。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個人所得稅APP更新之前,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關于出租人姓名、身份證号碼等信息一欄顯示的是“請輸入”狀态,在本次更新之後,關于出租人相關信息一欄的提示文字變更為了“選填”。

    與此同時,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出租單位名稱”也變更為了“選填”狀态。

    此前,于2019年元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實施。2018年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軟件上線。

    而在此之前,必須填寫出租人信息的規定一經公布便引發了衆人關注。曾有媒體報道稱,租戶向房東索要身份信息申報租金扣除時,可能被房東威脅漲房租。在更新之後,租戶可以正常填報租金抵扣且不用面臨此前媒體所報道的尴尬局面。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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