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 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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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22:06

  • 财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稅,惠及1798萬家企業,占全國納稅企業總數的95%以上。

    觀點地産網訊:1月18日,财政部及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通知提出,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政策調整前,增值稅免稅標準為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含本數)。

    通知提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通知提出,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次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可以與原有地方稅種優惠政策疊加享受。

    通知提出,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關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産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财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稅,惠及1798萬家企業,占全國納稅企業總數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營企業。也就是說,我國絕大部分企業主體都能夠從這個政策受惠。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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