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發改委發布體育消費計劃 自然資源部禁止儲備土地注入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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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19:07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發改委:鼓勵舊廠房改成體育綜合體 與旅遊、養老、金融等融合

    1月15日,國家體育總局、發展改革委印發《進一步促進體育消費的行動計劃(2019—2020年)》的通知。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文件提出,要通過打造各類體育綜合體及加強便民體育設施建設,拓展體育消費空間。

    其中,鼓勵和引導利用廢舊廠房等現有設施,改造成健身休閑與商業服務融合發展的體育綜合體;持續推進公共體育場館“改造功能、改革機制”兩改工程,增加體育場地設施和功能,改造成體育綜合體。

    支持旅遊景區引入體育資源,增設體育消費項目,升級成體育與旅遊高度融合的體育綜合體;細化落實運動休閑特色小鎮規劃建設,推動試點項目健康有序發展,打造成生産、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體育綜合體。

    積極實施“體育+”工程。推進體育與文化、旅遊、養老、健康、教育、互聯網、金融等産業融合發展,打造體育消費新業态。深入推動體育消費與信息消費融合,加快推進體育産品和服務生産、傳播、消費的數字化、網絡化進程,拓展新媒體體育消費。

    同時,積極推動航空飛行營地、汽車自駕運動營地、山地戶外營地等建設,打造成體育綜合體;大力實施《百萬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實施方案》,把美麗鄉村串聯成集文化、旅遊、休閑、觀光于一體的體育綜合體。

    另一方面,将積極推進智慧社區健身中心、二代室外健身器材等健身設施建設,将信息技術應用于體育設施建設和管理。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設一批智能健身房。

    並充分合理利用公園綠地、城市空置場所、建築物屋頂、地下室等“金角銀邊”區域,建設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閑設施,不斷拓展體育消費新空間。

    自然資源部:禁止将儲備土地作為資産注入國有企業

    1月15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儲備土地抵押融資加快批而未供土地處置有關問題的通知。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詢,通知中表示,為更好實施建設用地“增存挂鈎”機制,加快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嚴禁新增以政府儲備土地抵押融資行為,加快存量抵押儲備土地依法解押並形成合理有效供地。

    其中,通知中禁止以政府儲備土地違規融資以及将儲備土地作為資産注入國有企業。

    據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就已經明确,各地不得再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但據相關反映,2016年1月1日後違規以儲備土地抵押融資,涉及473宗,抵押土地面積4786.07公頃(7.2萬畝),融資金額716.18億元。為此,自然資源部重申,各地要嚴格執行“财綜4号文”的有關規定,堅決杜絕以政府儲備土地違規抵押融資。

    通知中明确,各單位要妥善處理存量土地儲備貸款,促進依法解押並合理供應。對于尚未償還的存量土地儲備貸款,包括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和非儲備機構以儲備土地為擔保的貸款,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台賬,逐一提出處置建議報同級政府,並積極配合财政、金融監管等部門加快處置和消化,避免儲備土地因抵押而不能供應。

    其中,确有必要的,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債務風險的精神和有關要求,商有關部門統籌償還相關債務或依法置換抵押物。對于“财綜4号文”出台前已抵押的儲備土地,可在與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行組織土地供應,土地出讓後統籌償還貸款,切實化解債務風險,促進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和開發利用。

    此外,還要加強土地儲備信息報送。各地土地儲備機構要嚴格按要求在部土地儲備信息繫統中填報相關信息,其中,儲備土地抵押處置情況将作為2019年度機構名錄更新的重要依據。自然資源部還将進一步完善土地儲備信息繫統,加強與财政、金融監管等部門的數據共享與聯動。

    财政部、住建部:加強公租房資産管理 明确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

    1月15日,财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公共租賃住房資産管理暫行辦法》,以規範和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資産管理。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該《暫行辦法》适用于公租房資産管理行為,所稱的公租房資産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持有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提供的住房。

    根據該《暫行辦法》,公租房資産管理原則為: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規範處置;資産管理與預算管理、績效管理、财務管理相結合。

    此外,《暫行辦法》指出公租房資産配置依據主要是: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或年度計劃;公租房實際需求;公租房資産存量情況及績效評價結果;政府财力及債務狀況等。

    該《暫行辦法》還要求,地方各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與建設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單位不得将公租房資産作為融資抵押物;地方各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不得以公租房資産進行擔保。

    深圳拟修訂出租屋管理規定 制定房租上漲幅度

    據本地媒體報道,近日,深圳市政協《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幹規定》修訂專題協商會舉行。會上,深圳市政協委員建議抑制“二房東”“三房東”等擾亂正常租賃市場秩序現象,同時,制定並嚴格執行房租上漲幅度的限制性條款,遏制租金非理性上漲。

    報道稱,政協調研組建議,應該通過規範租賃行為,抑制“二房東”“三房東”等擾亂正常租賃市場秩序現象;應該制定並嚴格執行房租上漲幅度的限制性條款,借鑒德國租金管理經驗,限制租金上漲服務,遏制租金非理性上漲,並加大違法懲罰機制。

    同時,在租購同權上有所作為,加快相關政協的研究進度和增加政策的落實力度,讓租客的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

    此外,多名委員均建議政府應加強對出租屋租賃市場的調控措施,對出租屋的租金展開定期調查並公布租金的指導價,避免惡意漲租金。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去年11月26日,深圳規土委、法制辦聯合發布房地産市場監管辦法,提出房屋租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租賃市場價格水平定期公布房屋租賃指導租金。

    12月26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市政府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出,深圳市将編制全市統一、科學、合理的租金指導價格並定期向社會發布,引導骨幹企業出租房的租金不高于所在區域的租金指導價格。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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