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拟以購房應收款為基礎資産進行融資 總額不超過2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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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19:55

  • 期限為在總額不超過20億的額度範圍内分期實施,每一期融資存續期間不超過12個月。

    觀點地産網訊:1月11日晚間,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以購房應收款為基礎資産進行融資,總額不超過20億元。

    公告中稱,陽光城拟與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博泰商業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項下房地産項目在銷售過程中形成的購房應收款為基礎資産,以上述基礎資産發行相關産品進行融資,總額不超過20億元。

    期限為在總額不超過20億的額度範圍内分期實施,每一期融資存續期間不超過12個月。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就融資方面,于1月4日,陽光城境外全資子公司陽光城嘉世國際有限公司完成1.2億美元的高級擔保債券發行,到期日為2020年7月2日。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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