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億财富傳承謎題揭曉 吳亞軍仍握緊投票運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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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20:00

  • 對于财産傳承問題,或許在設立家族信托的2008年這個問題就已經有答案。而現在,只是到了将答案公諸于衆的時候。

    觀點地産網 在野蠻生長,男人掌握大部分話語權的地産行業,吳亞軍從來都是不可忽視的女性代表。行至“知天命”之年,這位帶領龍湖突出重圍的女老闆,在勇闖地産行業25年後,終于要考慮财富的傳承問題。

    11月22日,根據龍湖公告,吳亞軍将自己持有龍湖的43.98%股權,全部分派予女兒。觀點地産新媒體第一時間向龍湖相關人士求證細節,對方表示這次股權分派繫蔡馨儀日漸成年後,家族财富管理及傳承的正常安排,吳亞軍仍将繼續擁有投票權。

    其實,早在龍湖上市前夕的2008年,吳亞軍就與前夫蔡奎分别設立了吳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並作為受托人将其交由管理人匯豐國際信托持有。對于财産傳承問題,或許在設立家族信托的2008年這個問題就已經有答案。而現在,只是到了将答案公諸于衆的時候。

    價值560億港元的股權分派

    在家族傳承問題上,龍湖和碧桂園有相似但又有不同。一樣是家族企業,一樣選擇在某個時間段将公司股權轉給女兒。不同點在于,一個是男人當家,一個是母親做主。龍湖明确了投票權歸屬,且吳亞軍女兒並未在龍湖體繫内任職,這兩點也均與接班的楊惠妍不同。這也将兩位女兒,導向了不同的人生軌迹。

    根據福布斯實時榜單,截止2018年8月3日,吳亞軍憑借78億美元的财富,進入内地富豪榜前20名,全球第196名。而在2017胡潤白手起家女富豪榜上,吳亞軍曾經排名全球第7。現在,她決定将自己打拼了半輩子的财富,傳給自己的女兒。

    根據11月22日的公告,吳亞軍2008年設立的全權信托Silver Sea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将由母親信托分派至女兒信托,即分派給蔡馨儀設立的全權信托XTH信托。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公告獲悉,匯豐信托是吳亞軍的信托受托人,持有Silver Sea的100%股權。透過Silver Sea,匯豐信托對Charm Talent 100%控股。公告顯示,于該公告日Charm Talent持有龍湖集團2,609,148,201股股份,占全部股權的43.98%。

    這次的分派,也意味着吳亞軍将自己持有的全部龍湖股份,悉數給予女兒。而随着分派結束,匯豐信托已獲得龍湖擁有投票權的股份不少于30%,吳亞軍的女兒(作為女兒信托的設立人)被視為于該等股份中擁有權益。

    龍湖在公告中表示,進行分派是為了吳亞軍以及女兒家族财富管理及傳承。資産分派後,吳亞軍仍将擔任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在随後對觀點地産新媒體的回復中,龍湖相關人士也證實了這一點。

    龍湖方面表示,龍湖集團控股股東一直都是吳總家族信托,而非吳亞軍個人。而這次的分派安排只涉及信托層面,因此對公司營運沒有影響。因此,吳亞軍仍将繼續擁有投票權,除此之外也繼續擔任上市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如常參與公司運營管理。而蔡馨儀則無條件承諾及保證其根據吳亞軍的指示行使相應股份的投票權。

    按照11月22日收市股價21.45港元/股計算,本次分配的2,609,148,201股股份,市價為559.66億港元,折合人民币495.67億元。這也意味着,女兒蔡馨儀正式成為這近500億财産的繼承人。

    吳亞軍的财富與傳承

    關于這位地産二代的公開信息,可以用“只言片語”來形容。我們只能從2012年吳亞軍的一段采訪中,拼湊出她的初略模樣。

    據吳亞軍描述,從女兒很小開始,她就不讓女兒有任何優越感。因此一直到小學畢業,女兒都不知道自己家里家底殷實。甚至和奶奶去公園,渴了都不買礦泉水,而是裝的涼白開帶去。放學,則是經常蹭同學的出租車回家。

    在教育女兒這件事上,吳亞軍采取的是朋友的相處之道。她表示,“(女兒)不是我生命的延續,由她自己選擇,我不要她多牛,但至少不是那種浪費糧食的蠹蟲。”

    因此,對于女兒選擇專業,在事業上強勢的吳亞軍也沒有幹預過。最終,蔡馨儀選擇了生物科技,彼時的她認為生物科技研究還太拘泥于細節,忽視了生命體之間的宏觀聯繫,她要把這個空白補上。

    而對于财産的傳承問題,作為朋友的吳亞軍也曾經不避諱地和女兒說,家里的錢有可能不是由她繼承。這句話中的“可能”二字,意味着50%對50%的概率,但是其實大家更願意相信,這50%的概率早在2008年設立家族信托之時就已經是100%,成為一種充分必要條件。

    目前内地地産富豪家族中諸多創始人均已将公司股權裝入家族信托中,以規避婚姻、經營以及政策變化等因素帶來的風險。作為私人及家族理财最為常見的一種手段,家族信托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在财富傳承的過程中,避免復雜的繼承程序。

    此外,家族信托可以保證财富能夠按照擁有者的意志進行分配。一旦設立,即使擁有人破産,還債也不能找受益人動用信托資産。即使離異,前任也不能分割自己的财産,這也是2012年,吳亞軍和蔡奎婚姻觸礁後,為何龍湖股價及經營未受到影響,吳亞軍的個人财富也沒有損失的原因。

    撰文:陳朗洲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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