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與碧桂園服務訂立補充協議 交易金額上限調整至25.3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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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23:42

  • 鑒于本集團的業務發展,董事會預期就協銷顧問及其他服務框架協議年期内預計将産生的交易金額而言,現有年度上限将會不足。

    觀點地産網訊:9月18日,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與碧桂園服務訂立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同時訂立協銷顧問及其他服務補充協議。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9月18日,碧桂園就未售出車位向該集團提供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以及未售出物業單位向該集團提供銷售代理服務,與碧桂園服務訂立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期限自2018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上述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項下拟進行的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為人民币1.2億元、人民币3.8億元及人民币4.5億元。

    公告同時表示,9月18日,碧桂園與碧桂園服務訂立協銷顧問及其他服務補充協議。

    此前,6月19日,碧桂園發布公告稱,于2018年6月1日,公司與碧桂園服務訂立物業服務框架協議,就物業單位物業管理服務條款進行了約定,年期由上市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此次公告中,碧桂園表示,鑒于本集團的業務發展,董事會預期就協銷顧問及其他服務框架協議年期内預計将産生的交易金額而言,現有年度上限将會不足。

    因此,碧桂園與碧桂園服務訂立協銷顧問及其他服務補充協議,據此,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現有年度上限已由人民币3.96億元修訂為人民币6.33億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現有年度上限已由人民币6.01億元修訂為人民币8.98億元,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現有年度上限已由人民币8.82億元修訂為人民币10.07億元。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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