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回深交所問詢函:與加多寶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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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8 23:07

  • 中弘股份表示,協議在各方見證下簽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簽章的部分經協議各方同意以傳簽的方式進行,公司認為協議的簽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觀點地産網訊:8月28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回復深交所關注函的公告。

    公告指出,中弘股份及相關方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托管協議》,中弘股份及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參與人為實際控制人王永紅先生和公司财務總監劉祖明先生,加多寶集團參與人為首席執行官黃偉清,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參與人為法人代表鄧伯淙。

    協議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在香港中弘國際會議室簽署,協議簽署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中弘股份在《關于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托管協議的公告》中已對協議内容作出真實、準确、完整的披露並充分揭示了相關風險,目前不存在應補充說明的其他情況。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對于加多寶集團發表的否認簽署了《債務重組及經營托管協議》,聲稱從未對黃偉清先生出具任何授權,並聲稱中弘股份在公告中對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财務數據的描述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聲明。

    中弘股份表示,協議在各方見證下簽署,需要公司和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簽章的部分經協議各方同意以傳簽的方式進行,公司認為協議的簽署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黃偉清提供加多寶集團的授權委托書顯示,黃偉清先生為加多寶集團首席執行官,負責加多寶集團對外一切事務,中弘股份認為黃偉清先生有權利代表加多寶集團簽署上述協議。

    加多寶集團經營情況和财務數據由加多寶集團提供給中弘股份,已在公告中如實作出披露。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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