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金協會:嚴禁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開展“租金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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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7 19:53

  • 該業務模式以支持國家鼓勵發展長租公寓的名義,實際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特征,形成了資金池和期限錯配,杠杆高、風險大。

    觀點地産網訊:8月27日,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規範“長租公寓”業态涉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提示》。

    《風險提示》指出,近期,市場上部分長租公寓中介服務商聯合互聯網金融平台、金融機構等貸款機構開展“租金貸”業務。租客向第三方金融機構或P2P網絡借貸平台申請信用貸款,機構一次性将等同于一年租金的資金放款給到服務商,服務商並未将全部資金給到房東,形成了資金占用。表面上租客按月付租金,實際上每月向貸款機構還貸的服務。

    服務商通過對房屋租賃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在未對租客進行充分地風險提示的前提下誘導租客與互聯網金融平台簽署貸款合同,将原本用于向房東支付租金的貸款資金截留,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造成租客、房東合法利益的重大損失。

    該業務模式以支持國家鼓勵發展長租公寓的名義,實際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特征,形成了資金池和期限錯配,杠杆高、風險大。

    協會指出,上述業務模式存在隐蔽性強、違法類型較多、涉及面廣等特征。

    協會表示,将加強授信資質審核和風險管理,嚴禁從事長租公寓業務的中介服務商開展類似“租金貸”業務合作,呼籲廣大租客和個人房東及時向監管部門舉報。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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