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時披露違規情況 中弘股份收安徽證監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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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16:58

  • 近期,中弘股份發生子公司海南如意島旅遊度假投資有限公司停工、被處罰等重大事項以及多筆債務逾期未及時披露等違規問題。

    觀點地産網訊:7月16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稱,公司收到安徽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文件對中弘股份未能及時公布公司被處罰情況以及募集資金使用不合規情況作出警示。

    根據決議書内容,近期,中弘股份發生子公司海南如意島旅遊度假投資有限公司停工、被處罰等重大事項以及多筆債務逾期未及時披露等違規問題。

    經查,該公司董事長王繼紅,在履職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督促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是造成公司違規問題發生的直接責任人;公司時任董事、董事會秘書吳學軍,在履職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未及時主動了解和匯總公司應予披露的信息,是造成公司違規問題發生的直接責任人。

    同時,中弘股份控股子公司海南如意島旅遊度假投資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對其罰款3733.075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事項發生後,該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17年4月27日,該公司審議通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26.8億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且補流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經查,中弘股份在補流期間使用20.7億元用于償還短期拆借資金並且未能在12個月内将補流資金足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針對以上事項,安徽證監局向中弘股份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該公司出具警示函。中弘股份表示,該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生産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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