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發行不超49億公司債獲批 24個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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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18:53

  • 此外,對于此次債券所募集資金用途,陽光城表示資金拟用于償還有息債務(包含公司債券等)、補充運營資金、項目建設(例如長租公寓項目)等。

    觀點地産網訊:7月4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其公開發行不超過49億元的公司債券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批復。

    據悉,此前2018年1月29日,陽光城拟通過公開發行方式發行債券規模不超過50億元,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債券為固定利率,期限不超過10年期,可以為單一期限品種或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債券在獲準發行後,可以一次或分期發行,投資者以現金方式認購,債券不向公司股東優先配售。

    而于7月4日,陽光城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于核準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核準陽光城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值總額不超過49億元的公司債券。

    按照批復,此次陽光城公司債券采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12個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債券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内完成;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此外,對于此次債券所募集資金用途,陽光城表示資金拟用于償還有息債務(包含公司債券等)、補充運營資金、項目建設(例如長租公寓項目)等。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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