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甯整治房地産市場秩序: 嚴厲打擊炒房、囤房 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观点网

2018-06-14 09:24

  • 遼甯省将通過深入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全面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地産中介機構的開發、銷售和中介行為,嚴厲打擊炒房、囤房等擾亂房地産市場秩序行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觀點地産網訊:6月13日,遼甯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表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淨化房地産市場環境,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切實維護群衆合法權益,促進遼甯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通知》,遼甯省将通過深入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全面規範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地産中介機構的開發、銷售和中介行為,嚴厲打擊炒房、囤房等擾亂房地産市場秩序行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具體而言,對房地産開發企業整治重點包括: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擡房價;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号、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擡高價格;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将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未在銷售現場明示“五證”、樓盤銷控表等信息;未取得項目建設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将未進行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擅自交付使用;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和有信訪、投訴舉報問題的。

    而對房地産中介機構整治重點則包括:未提供實名服務,中介從業人員服務時未佩戴標明姓名、機構名稱、國家職業資格等信息的工作牌,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産中介服務項目、服務内容、收費標準;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時告知購房人;洩露或不當使用客戶信息;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捆綁收費;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通過網簽繫統簽訂中介服務合同、交易合同;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對交易當事人隐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侵占或挪用交易資金;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P2P網絡借貸平台和股權衆籌等平台從事房地産金融業務行為,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行為;采取威脅恐吓等暴力手段驅逐租戶、強制上漲或惡意克扣租金押金等涉黑涉惡行為;其他不正當經營行為和有信訪、投訴舉報問題的。

    另外,對房地産領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重點包括:存在逾期交房、捆綁銷售、價外加價問題的房地産開發項目;房屋建築質量低劣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因房地産開發企業拖欠工程款和其他應付賬款等原因,導致項目停工的“爛尾”樓盤。

    《通知》顯示,上述整治工作将分為企業自查階段、重點檢查階段、督查抽查階段以及落實整改階段,其中在重點檢查階段,遼甯省還将各市商品房、二手房近三個月交易量排名前10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和中介機構以及各市商品房近三個月成交均價排名前10和成交價同比漲幅排名前10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列入檢查範圍。

    對于上述整治工作,《通知》要求,要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各級房地産主管部門要暢通舉報渠道,設立舉報電話、開通舉報信箱,對群衆的舉報和投訴,以及網絡、報紙等媒體曝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立即調查、快速處理、及時反饋。對發現問題的企業,視情節輕重,可采取責令限期整改、書面警示、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公開通報企業不正當經營行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由資質許可機關在資質審查中重點審核等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暫停商品房網上簽約,並依法作出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對嚴重侵害群衆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可取消其開發企業資質,並将有關信息通報土地、稅收、金融、工商等相關部門,限制其參加土地購置、金融信貸等活動。 

    除此以外,還要求建立健全房地産市場監管制度。要求各地要建立房地産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加強商品住房交易資金監管、推行房地産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實名制服務,建立日常巡查、投訴受理和“雙随機”抽查制度。加強與國土、稅務、價格、金融、工商等部門的溝通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以及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查處機制。加快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信用體繫建設。對房地産“爛尾”項目較多的地區,要研究制定相關支持措施,做好“爛尾”樓盤處置工作。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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