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湖北設住房租賃試點城市 濟南叫停全款購房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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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6 18:29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海南住建廳:夫妻新遷入海南戶籍一方單獨購房需符合限購政策

    4月25日,海南省住建廳宣布在4月22日20時以後,夫妻雙方新遷入海南戶籍的一方單獨購房需符合限購政策,並對不同時期購房的轉讓期限進行了明确。

    海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夫妻雙方新遷入海南戶籍的一方單獨購房須提供2年或5年的個稅或社保證明,且只能購買一套住房;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購買住房的,按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政策執行。戶籍遷入界定時間以海南公安部門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時間為準。

    海南省對不同時期購房限制轉讓的期限區别如下: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之間,在除海口、三亞、萬甯、陵水之外的市縣購買新建商品住宅轉讓限制,即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之間,在海口、三亞、萬甯、陵水,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2017年9月20日之後,在海口、三亞、萬甯、陵水,居民家庭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買的住房(含二手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2018年3月30日之後,在全省範圍内,居民家庭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買的住房(含二手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2018年3月30日之前,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已簽訂購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認購協議,並已支付30%首付款,但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尚未網簽備案的,可憑完稅憑證、稅務發票或首付款銀行轉賬有效憑證等證明材料,繼續辦理網簽備案手續和執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

    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22日20時之間,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已簽訂購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認購協議,並已支付70%首付款,但尚未網簽備案的,可憑完稅憑證、稅務發票或首付款銀行轉賬有效憑證等證明材料,繼續辦理網簽備案手續和執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2018年4月22日20時之後補交、補足首付款的不予認可。

    濟南叫停全款購房、拒絕使用公積金貸款等行為

    4月26日,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叫停濟南樓市區别對待全款和貸款購房等銷售行為。

    新規中明确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不得以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或商業個人貸款購房,不得要求住宅銷售捆綁車位及地下室。

    此外,對于商品房銷售企業,商品住宅項目形象進度滿足預售要求的,應一次性申請預售;住宅項目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提交銷售方案;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應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外銷售。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表示,房地産開發企業存在違反以上規定的,濟南市建委将依法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記入房地産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整改完成前,暫停項目合同網簽及後續預售審批項目的辦理。

    湖北設住房租賃試點城市 允許商業用房、城中村改建等

    4月26日,湖北省住建廳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因城施策規範有序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同時對住房租賃提出了一繫列支持政策。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通知》提出,宜昌市、襄陽市、十堰市等人口淨流入城市作為省級住房租賃試點城市,要扶持一批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落地一批租賃住房項目、建成運行一個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建立一項租賃監管服務制度。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繫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繫

    鼓勵和支持國有、民營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化、規模化發展。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引領示範作用,每個試點城市按照公平競争原則确定不少于1家國有企業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試點。充分發揮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品牌帶動作用,鼓勵信用良好的住房租賃企業在全省範圍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經營。

    按照盤活存量的原則,鼓勵住房租賃企業代理經營出租社會閑散存量住房,探索采取購買服務等模式,将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國有企業的房源,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各地空置公租房按照省政府已審核批準的方案,可按市場價格向社會出租。

    支持政策方面,《通知》從土地、财稅、金融和住房公積金政策等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土地和規劃政策方面,試點城市可在住房租賃需求量大的區域,将新建商品房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賃住房作為土地出讓條件。出讓方案和合同中應明确規定持有出租的年限,出租年限内不得分割産權出售、抵押。允許按規定分期繳納新建租賃住房項目土地出讓金。

    允許試點城市将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調整後不再補交土地出讓金,經改建的租賃住房不得分割産權出售。

    試點城市可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産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對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未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建築面積占項目總建築面積比例未超過15%的工業項目,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利用空閑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但不得分割産權出售。

    财政稅收政策方面,各地要将住房租賃企業納入全省服務業“三千億元産業培育工程”支持範圍,對經營出租屋規模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将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法人納入現代服務業領軍人才培養對象。

    金融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方面,商業性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住房租金收益權質押貸款業務;開發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安排一定貸款額度,對從事租賃住房建設和經營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提供長期貸款支持。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及資産支持證券。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住房租賃企業發行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

    文旅部、财政部:鼓勵運用PPP模式改善旅遊公共服務供給

    4月24日,文化旅遊部和财政部網站聯合發布了《關于在旅遊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鼓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改善旅遊公共服務供給。

    《意見》明确,将重點支持旅遊景區、全域旅遊、鄉村旅遊、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旅遊廁所、旅遊城鎮、交通旅遊、智慧旅遊和健康旅遊等新業态領域的項目發展,進一步推動項目實施機構對政府承擔的資源保護、環境整治、生态建設、文化傳承、咨詢服務、公共設施建設等旅遊公共服務事項,以及相鄰相近相關的酒店、景區、商鋪、停車場、物業、廣告、加油加氣站等經營性資源進行統籌規劃、融合發展、綜合提升。其中,将優先支持符合要求的全國優選旅遊項目、旅遊扶貧貸款項目等存量項目轉化為旅遊PPP項目。

    《意見》還要求各級相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要嚴格篩選項目,确保公平競争,合理分擔風險,保障合理回報,嚴格債務管理,強化信息公開,加強績效考核。同時,要加大政策保障,強化工作協同合作,建立優先推薦函制度,優化資金投入方式,發揮典型帶動作用,拓寬金融支持渠道,建立動态評估調整機制,合理安排旅遊用地。

    觀點地産新媒體得知,在旅遊景區項目上,将以國有自然、文化資源資産的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為導向,重點加強景區道路、環衛設施、遊憩設施、標識繫統等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建設,加強景區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優先支持開放型景區開展旅遊PPP項目建設。

    在智慧旅遊項目上,鼓勵和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方采取PPP模式開展智慧旅遊城市、智慧旅遊景區、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台、旅遊數據中心、旅遊基礎數據庫等建設。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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