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進一步收購事項後,湖南興汝城的51%股權由福晟國際擁有,並成為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觀點地産網訊:3月28日,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湖南福晟集團根據湖南福晟集團與長沙千泰所訂立日期為2018年3月14日的股權轉讓協議,向長沙千泰進一步收購湖南興汝城的11%股權事項已于今日完成。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完成進一步收購事項後,湖南興汝城的51%股權由福晟國際擁有,並成為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公告同時披露,于收購事項完成前,大業信托(福晟國際于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于2016年11月26日訂立融資安排,據此,大業信托以轉讓湖南興汝城特定資産收益權的形式向湖南興汝城提供最高金額人民币6.9億元的備用融資以供發展該項目。
于2016年11月26日,湖南興汝城與大業信托訂立質押合同,據此,湖南興汝城将質押物業按予大業信托,作為保證湖南興汝城履行融資安排項下還款責任的抵押品。
于2018年3月28日,湖南福晟集團與大業信托訂立股權質押協議,據此,湖南福晟集團将湖南興汝城的51%股權(相應注冊資本約為人民币0.26億元)質押予大業信托,作為保證湖南興汝城履行融資安排項下還款責任的抵押品。
審校:徐耀輝